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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积极救助一名社区矫正对象

时间:2022-09-27 15:11作者:赵倩源自:县司法局

“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让我在困境中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我以后一定会改过自新,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社区矫正对象王某说。

王某因犯诈骗罪被判缓刑一年半,在石泉县云雾山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因为以前长年在外生活,王某在石泉县城没有收入。刚到司法所报到时,王某情绪十分低落,根本不愿意与人接触。

为让王某能够好好改造,早日融入社会,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王某进行了思想开导,还请来专业心理辅导老师对王某实施“一对一”的帮助。后来王某逐渐转变,并在县城找到了一份工作,生活总算进入了正轨。

可惜好景不长,2022年6月,王某突感身体不适并伴随间歇性眩晕,在一次工作中王某摔倒在地被送往医院,经过诊断,王某患上了鼻咽癌,需要及时进行治疗,否则将有生命危险。可是王某父亲早年因病去世,母亲为了生活也已经投奔到外地姐姐家,根本无法拿出钱来给王某治病。

这种情况让王某一度想要放弃治疗,只想在一个没人的角落静静地死去。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王某情况之后,立即再次做王某的思想工作,让他不要放弃生存的希望,并及时与王某的母亲和姐姐联系,请她们在治疗费用上予以支持。但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电话那头的王某亲人也只有以泪洗面、无言以对。

面对这种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向局领导汇报了王某的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局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和多个部门联系,帮助王某申请相关救助,同时多角度对王某实施关爱帮扶,引导王某重树信心,积极治疗。2022年9月,县司法局申请的5000元司法救助打入了王某的账户,目前王某正在接受化疗,病情稳定,也对未来充满希望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