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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三个三”工作法化纠纷提质效

时间:2022-09-26 15:28作者:腾德青源自:县司法局

为进一步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严做实做细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县司法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 喜迎党的二十大”专项活动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进一步夯实县镇村三级管理责任,对于排查到的矛盾纠纷实行“红、黄、蓝”三色管理,做到分级管控、分类施策、综合化解,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社会治理风险隐患,筑牢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强化三级队伍建设,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人民调解员是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基础,为建立建强一支高水平的调解员队伍,石泉县广泛吸纳退休干部、乡贤能人、热心调解事业的群众等道德力量充实到调解员队伍,广泛发动调配司法、道德和行政三方人力资源,在镇村建立“无忧调解超市”,逐步实现调解资源可视化、人员选择多样化、调解水平专业化的工作目标。目前全县共有调解组织193个,选优配齐人民调解员954名,同步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政策,充分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常态化对全县镇村和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开展分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指导,今年以来累计对人民调解员和网格员等开展业务培训13场次,有效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强化三级分类管控,落实矛盾问题动态预警

以“321”基层治理模式为载体,充分发挥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红袖章”平安志愿者作用,落实常态化排查与专项排查结合,通过信访接待、入户走访、电话咨询、转办交办等途径强化矛盾排查。对于排查的矛盾纠纷以早预防、早控制、早处置为标准,通过对掌握的矛盾纠纷信息进行即时评估判断,把矛盾纠纷信息按照严重程度、处置难易等划分层级,分为蓝色、黄色、红色三个等级,并实行即时预警、及时分流、及时调处化解。蓝色等级由所在村(社区)直接组织调解,司法所负责指导落实;黄色等级经村(社区)或所在单位所调解不成或较为复杂的矛盾纠纷经当事人同意需要调解的,启动“三力联调”“无忧调解超市”机制进行联合调解;红色等级及时向所在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和上级相关单位汇报,组织多方力量进行调处,做好稳控工作,引导群众合法有序地表达意愿和诉求,严防引发重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通过三级分类管控,进一步夯实化解责任,将矛盾纠纷处早处小,控制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强化三级综合处置,实现疑难纠纷就地化解

建立县、镇、村矛盾纠纷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机制,村(社区)对本辖区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必须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镇级负责调处跨村或村级调解失败而上交的矛盾纠纷,县级负责调处行业性、专业性或跨镇的矛盾纠纷,进一步厘清调解责任,既避免“矛盾上交”,又防止“矛盾下推”。同时对于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的矛盾纠纷,由县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进行调解,镇村调解组织参与配合。在调解中,各级调解组织根据矛盾纠纷调处的难易程度和矛盾焦点,从本调委会选聘的司法、道德和行政三方调解人员中,选派部分或全部人员参与集中联合调处,分别采取讲理说法、法治教育、道德评议、谴责曝光、政策引导、行政惩戒等举措,综合运用公证+调解、公调对接、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等制度机制进行联合调解,通过多元化解方式解决诉求矛盾,确保实现案结事了,避免矛盾激化升级。今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累计排查矛盾纠纷1464件,化解1435件,化解率达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