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sqxfzhggj/2022-0057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发改发〔2022〕318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9-09 19:34
内容概述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安发改农经〔2022〕510号)要求 ,现将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池河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安发改农经〔2022〕510号)要求 ,现将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资计划

本批投资计划支持一批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或农村特色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撬动地方财政资金和脱贫县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等,实施“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资产折股量化分红+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综合赈济模式。

本批计划总投资193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800万元,其它投资1130万元,计划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266.04万元。

二、项目实施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陕西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关于规范以工代赈项目组织实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经市级发展改革部门批复同意,并将批复文件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擅自调整项目的,将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暂停、停止拨付资金或者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三、加强监管

你镇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认真部署组织农村脱贫群众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参与项目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并适时对项目相关单位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开展核查。同时要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加强项目监管,发挥就近就便监管优势,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

我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常态化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对于劳务报酬发放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将按程序转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依纪作出处理。

四、按月调度

本次计划项目,已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你镇要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切实提高数据填报质量。每月7日前,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更新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信息。我局将在线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对于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开完工且受到国家和省级层面通报的项目,影响我县下一年度资金申报,将按程序转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依纪作出处理。

五、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专项支持开展以工代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赈济模式创新拓展项目建设,着力探索更好发挥以工代赈“赈”的作用新机制。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围绕做好群众务工组织、充分带动就业、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提升群众就业技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项目后续管护等重点环节和任务,总结提炼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经验,为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探索路径方法。

请你镇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我委将适时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六、其他要求

要按照以工代赈赈济模式创新拓展工作要求,尽快开展下一步工作,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加强政策配套和资金支持,严格规范中央资金使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等赈济模式创新拓展任务顺利完成,带动更多脱贫群众和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增收,及时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做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探索更多新路径新方式。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加大宣传力度,讲好新时期以工代赈富农惠农强农故事。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形成经验总结材料,报我局审核。

附件:

1.陕西省安康市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石泉县)

2.陕西省安康市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表(石泉县)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9日

附件1.

陕西省安康市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石泉县)
序号 县(区)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资金安排方式
建设
性质
主要建设内容
总投资
(万元)
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
计划发放劳务报酬
(万元)
计划带动就业人数(人)
计划开工
时间
计划完工
时间
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
中央预算内投资
(万元)
其他投资
(万元)
合计 1930 800 1130 266.04  210
1 石泉县 陕西省石泉县2022年以工代赈赈济模式创新拓展项目 2205-610922-04-05-134020 投资  补助 新建 修复渠道2㎞、道路提升改造2.5㎞、新建3m宽产业路0.1㎞明星养蚕工厂900㎡、新建垃圾压缩中转站1处、新建农特产品交易市场1200㎡、平整土地115673.60㎡,并配套相关设施等。工赈资金部分建设内容主要是修复渠道2㎞、道路提升改造2.5㎞、新建产业路0.3㎞等。 1930  800  1130  266.04  210  2022年9月 2023年9月
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
段昌明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刘小强

附件2.

陕西省安康市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石泉县)
  (2022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申报地方或单位 石泉县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800



专项支持石泉县开展以工代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赈济模式创新拓展项目建设,着力探索更好发挥以工代赈“赈”的作用新机制,总结提炼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经验,为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探索路径方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施效果指标 产出指标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20%
效益指标 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100%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过程管理指标 计划管理指标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 ≤20个工作日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100%
资金管理指标 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率 100%
总投资完成率 ≥95%
项目管理指标 项目开工率 100%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0
监督检查指标 审计、监督、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