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nyncj/2022-0049 公开日期: 2022-09-15 19:15
来源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内容概述 为全面落实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县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农发〔2022〕132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落实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县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农发〔2022〕132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做好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秋冬季节是动物疫病的高发期,畜禽出栏量大、调运频繁、候鸟长途迁徙,免疫保护减弱,动物疫情易发易传播。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已转入常态化,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风险持续存在,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国家不断优化调整动物防疫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机制改革,《陕西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颁布实施,印发了《陕西省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基层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年底前要实现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全覆盖;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动物疫病防控保安全、防风险、促发展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做好今秋动物防疫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非凡。各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决贯彻中、省、市动物防疫相关政策规定,积极适应新形势、落实新要求,把动物疫病防控作为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的根本措施来抓,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时间安排

全县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即日开始,12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部署准备阶段(9月15日至9月25日)。制定秋防工作实施方案,做好防疫物资储备、疫苗调拨、经费安排、人员组织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9月25日~10月31日)。督促指导“先打后补”场及自免场按程序实施免疫;组织对无自免能力的养殖场和散养户实施集中免疫,突出抓好新近补栏、前期未免及已过免疫保护期畜禽的补免工作,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

第三阶段:自查总结阶段(10月31日~12月31日)。秋防工作结束后,按照《石泉县2022年动物防疫工作考核办法》,对各镇工作落实情况组织检查考核,并进行全面总结。

重点任务

(一)精心组织确保免疫密度。各镇要严格按照《石泉县2022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和全面免疫的通知》要求,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小反刍兽疫继续实行强制免疫,对猪瘟实施高风险环节全面免疫。对抗体水平较低的畜禽要及时补针,确保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二)全面推进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规模养殖场户要全面实现“先打后补”,各镇要组织好辖区内养殖场户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疫苗补助审核与发放。在春季规模养殖场户申报“先打后补”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核实规模养殖场户数量、存栏量等,认真核实畜禽饲养量、养殖免疫档案、疫苗使用量、购买疫苗发票、第三方抗体检测报告等依据,对未在“陕西智慧动监”平台或手机APP上完成备案、或未填报免疫信息的,不得进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资金补助。二是加强免疫服务指导。在现有服务指导体系基础上,重点解决好养殖场户疫苗购买难、发票开具难、免疫注射难、检测费用高等问题,积极探索第三方服务机制,搭建疫苗供应、免疫注射、抗体检测一条龙社会化服务。三是优化资金兑付程序。按照“自愿申报、据实核算”原则,完善补助资金测算办法、优化申请审核程序,确保及时、高效、准确兑付补助资金。四是强化免疫效果监督。以规模养殖场户为重点,实施多层面、全方位监督管理,加强免疫抗体监督抽检,把强制免疫与产地检疫出证等相挂钩,确保规模养殖场户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义务,保证免疫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免疫工作责任。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各镇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免疫工作落到实处。监督养殖场户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自主实施强制免疫接种,建立免疫档案,提升生物安全水平,构建综合防控体系。

(二)规范强制免疫疫苗供应管理。县畜牧兽医中心要严格按照全县强制免疫计划,科学测算,做到计划科学、供应及时、使用合理、台账明晰;加强新更新毒株疫苗免疫技术指导,及时解决供货环节出现的问题。各镇要加强疫苗的保存管理,切实做到全程冷链运输,确保疫苗在规定条件下保藏、运输和使用,避免疫苗浪费和效价降低,保障免疫质量和效果。

(三)及时准确报送免疫信息。各镇要做好强制免疫档案管理和信息报送,详细记录养殖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情况、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信息,完善好免疫台账记录,努力提升防疫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对疫苗使用和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并及时反馈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