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要求,现将我局完成的秦岭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6日。
一、反馈问题:石泉县汉江水质保护体系建筑垃圾填埋场、石泉县东北区域(中池)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石泉县西北区域(饶峰)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未按时完成
二、整改目标:加快石泉县汉江水质保护体系建筑垃圾填埋场、石泉县东北区域(中池)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石泉县西北区域(饶峰)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尽快建成投用。
三、整改措施:依法依规,按省审计组整改要求整改到位。
四、整改时限:2022年10月底
五、完成情况:石泉县东北区域(中池)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石泉县西北区域(饶峰)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已于2021年11月建成投用,石泉县汉江水质保护体系建筑垃圾填埋场项目工程建设已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问题整改已全部完成。
以上整改销号情况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