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2-0327 发布日期: 2022-03-03 14:31
来源 石泉县人社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2022年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的通知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2022年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毕业年度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其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能力,尽快实现就业,同时缓解我县部分用人单位人员不足问题,留住优秀人才和青年劳动力在县内就业。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征集2022年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的通知》(安人社函〔2022〕104号)精神,现就征集2022年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

二、征集条件

1.能够提供一定数量、有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

2.能够按照规定在见习期间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并按月足额发放见习生活补贴和生活补助。

三、征集时间

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见习单位申请。

四、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为毕业年度或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已参加过就业见习、已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除外。

五、见习期限及待遇 

1.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

2.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见习单位应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增发生活补助。见习生活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方式发放,见习单位应按月通过银行卡向见习人员发放见习补贴,见习结束后,由人社局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的标准一次性拨付见习单位账户。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留用人数达到当年度见习人员总数50%以上的见习单位,可凭见习人员留用名单、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手续申请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留用补贴。

3.见习期内,县人社局统一为见习人员办理每月2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岗位征集程序

1.单位申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填写《石泉县青年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于2022年3月31日前向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文档各1 份。2022年以前认定的见习单位但未接收见习人员见习的取消申报资格。

2.审核考察。县人社局收到申报资料后,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资料审核,并对申报单位的见习场所、经营状况、管理水平、岗位需求等情况进行审核考察,填写陕西省就业见习单位审核考察意见表。

3.认定公示。经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考察符合条件的单位,由县人社局发文认定。同时,在官方网站公示见习单位认定情况,并报送上级人社部门备案。

七、就业见习人员申请

就业见习人员申请采用“随时报名、即时上岗,长期受理”的方式进行,毕业年度或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读高校介绍信、学生证);16-24岁失业青年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从即日起可到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填写《石泉县青年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2),县人社局审核后与见习单位对接安排上岗。

联系人:朱忠沛

联系电话:0915-6310802  

联系地址:石泉县北环路东段就业社保中心四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附件:1.石泉县青年见习单位申请表

2.石泉县青年见习人员申请表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