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zrzyj/2022-0045 公开日期: 2022-09-13 15:04
来源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内容概述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2022年10月0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吴红 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2022年10月0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泉县政务大厅

联系方式:0915-6328297

石泉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9月13日

序号

权利人(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宗地号

不动产面积(㎡)

原不动产登记权利人(被继承人)

1

吴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石泉县城关镇北街栲胶厂6号楼105室

6109221022576GB00003

19.54

吴志坤

2

吴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石泉县城关镇北街栲胶厂6号楼104室

6109221022576GB00003

17.86

吴志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