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yjglj/2022-0040 公开日期: 2022-08-31 14:10
来源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促进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活动,按照安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市应急〔2022〕23号)要求和我局《关于印发〈2022年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石应急字〔2022〕3号)安排,运用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监管企业和执法人员随机抽选方式,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解决执法“宽、松、软”问题为核心,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工作要求,夯实执法基础、严格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铁腕整治安全问题隐患,严防各类亡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对直接监管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实行“双随机”抽查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企业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落实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

(二)主要任务。1、调整完善“两库一单”,坚持全领域覆盖、突出重点的标准,调整完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4个行业领域的监管对象名录库,明确单位名称、具体地址等要素;按照股室业务及职责分工,遴选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明确所在单位、检查事项等要素;坚持于法有据、符合实际工作需求的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本单位所承担业务范围的监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甄选,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列明抽查事项名称、法律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2、依据《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做出处罚;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3、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的宣传力度,扩大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理解和参与,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进一步强化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确保抽查工作规范、抽查结果认定统一。

三、执法范围及对象选取

通过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管工作平台,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石应急字〔2022〕3号)随机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20%的要求,对县级监管对象名录库内53户企业进行随机抽选生成执法对象名单(附后)。

四、执法时间及人员选取

通过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管工作平台,按照到每户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的要求,在现有从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持证人员中随机抽选,确定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在11月20日前对随机抽选企业开展执法活动。

五、执法流程

(一)执法准备。结合“执法事项清单”(附件2)和工作实际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检查前应详细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规模、行业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等情况,准备好执法装备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检查组负责人应结合实际组织召开执法准备会,明确执法任务、职责及分工,细化具体检查事项,确保本次行政执法活动规范有序。

(二)现场执法、处理和处罚

1、现场执法。行政执法人员到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和调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着制式服装、佩戴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记录仪全过程记录。告知检查事项、告知检查场所,要求对方介绍情况。检查结束后要制作《现场检查记录》等执法文书。对发现的问题,应向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阐明,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当事人签字确认或依法采取其他现场处理措施。

2、行政处理。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的,应当按程序依法依规办理;对于责令限期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届满的,应当自申请或者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并填写《整改复查意见书》,由被复查单位和复查人员签名后存档。逾期未整改、未治理或者整改、治理不合格的,应当按程序依法依规予以办理。

3、行政处罚。对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执法人员应按要求填制《立案审批表》办理立案手续;进行案件调查取证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名,并做到亮证开展调查取证;调查取证结束后提出处理建议并制作《案件处理呈批表》,按程序审查审核后下发行政处罚告知,并做好行政处罚陈述申辩、听证和处罚决定前的案件审理集体讨论、审批、决定送达、报备等工作;案件执行完毕后,承办人员应填写《结案审批表》,经审核、审批后结案归档。

(三)归档公示。执法活动结束后,应当将现场执法方案、记录、处理文书等一并归档;对于立案调查、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送达回执、处罚落实情况等一并归档。同时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公示”的要求,及时在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信用中国”—安康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县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法纪律。该项工作为市对县考核重点内容,全体执法人员要深刻认识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同时,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依法规范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秉公执法,依法办案,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规范执法行为,落实三项制度。执法程序、执法过程严格按照《石泉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引》、《石泉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执行,切实依法规范开展执法活动,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三)强化信息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全面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确保每一名执法人员、每一次执法检查、每一次案件办理都纳入“互联网+执法”系统运行管理,健全完善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信息化的执法方式解决执法不公正、不闭环、不规范、不科学、不精准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