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fgj/2022-0034 | 公开日期: | 2022-03-16 16:07 |
来源 | 县发改局 | ||
内容概述 | 现将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陕西省2022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安发改价格〔2022〕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各中小学校:
现将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陕西省2022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安发改价格〔2022〕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陕西省2022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