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jtysj/2022-0040 公开日期: 2022-08-26 16:17
来源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交通运输领域2022年诚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石泉县交通运输领域2022年诚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强失信惩戒作出的重要部署,不断提升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诚信建设制度化、常态化水平,按照市交通局《关于印发〈2022年交通运输领域诚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交发﹝2022﹞203号)精神,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诚信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聚焦交通出行、运输物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交通运输环境,为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

二、重点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工程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工作措施:1.在项目监督、交竣工检测过程中,对试验检测单位实行社会公开招标,对工程施工过程检测数据进行复查、核验,防止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2.将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和人员工程数据检测行为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信用评价结果对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认真贯彻落实公路交通产品及常用原材料质量监督抽查管理相关规定,要求试验检测机构及检验人员科学、独立、公正、准确履职,规范行为。

〔牵头单位:局建管办,责任单位:局质量监督股、招标办,各项目办〕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后仍不按要求整改、重特大事故整改措施不力、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险情等问题。

工作措施: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相关单位在资质(格)审核、工程招投标、优惠政策、监管执法等方面,将安全生产检查结果作为差异化管理的重要依据;

2.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依法采取增加执法频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取消经营资质(格)、限制经营范围、实施市场禁入等措施予以惩戒。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水上交通服务中心和各项目办〕

(三)督促推动解决治理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落实不到位问题。

工作措施:1.按照《陕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和中省市县相关要求,规范完善执法信息互通反馈工作机制,确保“一超四罚”制度和联合惩戒措施落实执行到位;

2.充分运用全省治超联网信息管理平台大数据分析技术手段,提升执法案件结案率;

3.积极开展《陕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有效落实职能部门“一超四罚”法定责任。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交通新型监管机制。

工作措施:1.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大力推广信用承诺制在交通运输行政审批、财政资金补助申请、招投标等行业重点领域环节的应用。及时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积极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

2.加强事中信用监管。积极推进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持续开展行业重点领域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完善行业信用评价标准,依据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和服务。探索建立行业重点领域信用监测预警机制,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

3.完善事后信用监管。规范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管理制度,明确规范行业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公示和发布、联合奖惩措施等。在运输服务、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重点领域加大对严重失信主体监管和惩戒力度。 

〔牵头单位:局法制安全股,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各项目办,县交投公司〕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途径广泛宣传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和成效,积极倡导在交通出行、运输服务、工程建设中诚实守信,不断增强建设信用交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系统推进落实。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本方案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实行“清单”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并做好资料收集。同时,要及时总结工作开展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健全专项治理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办问效。局督查室要加强督导检查,全面客观准确掌握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时通报、跟踪督办、推动落实。局机关纪委要加强执纪问责力度,对工作推动不力、年度任务未完成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责问责。

(四)严格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具体责任人负责资料收集汇总及信息报送工作,分别于9月10日、12月5日前要将专项治理行动阶段性总结、印证资料报局法制安全股。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