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公安局关于对政协石泉县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复函 | ||
索引号 | xzfgzbmsqxgaj/2022-0010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公安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公函〔2022〕47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2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7-28 19:20 |
内容概述 | 关于对政协石泉县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复函 |
类别:A
签发人:胡朝根
丁继军、孙浩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镇人口集中区噪声污染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人民群众对生活居住环境要求日益提升,噪声污染已成为干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顽疾,针对此类现象我单位已开展下列工作:
一、2022年5月23日,联合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泉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下发《关于加强城区噪声污染防治的通告》,并在人员密集区域、广告宣传栏张贴通告,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利用车载喇叭对该通告进行语音宣传。
二、针对商业噪音、宣传促销、广场舞等单位、团体负责人、组织者进行面对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针对早、中、晚三个特殊时段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街道店铺、夜市摊点、酒吧KTV等巡逻和管理,采取宣传引导、预防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使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改善。
今后,我们将多渠道、全方位的加强整治噪声污染的宣传力度,加大重点时间段、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严防噪声污染。并联合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广场舞的组织者、商业广告商户进行集中约谈教育,签订责任书。对屡教不改、不听劝阻的,加大打击处理力度,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对打击处理的案件进行曝光,多途径进行宣传,以此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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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石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6322265
石泉县公安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