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sjj/2022-0009 公开日期: 2022-07-08 15:40
来源 石泉县审计局
内容概述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审计项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被审计单位: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财政局、县疾控中心、县红十字会、县慈善协会、县医保局、县委宣传部,县医院医疗集团、中医院医疗集团

一、基本情况

(一)重大政策方针贯彻执行方面。

截至2022年4月30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按要求制定各类方案10件、应急预案6件,开展应急演练22次(开展封控应急演练19次、全员核酸检测应急演练3次),组织各类培训9期,培训1500余人次(其中:开展基层防控人员培训1次、核酸检测人员培训2次、流调溯源培训3次,集中隔离专班2次,交通卡口工作人员培训1次),设置核酸检测点209个,核酸检测能力达到日检8880管,设立流调队伍5个大队144人,集中隔离点储备数量968间,达到每万人口63间,60岁以上人群接种第一剂次覆盖率达到96.46%,全程接种满6个月人群完成加强免疫的接种比例达到96.33%。

(二)财政专项资金方面。

截至2022年4月30日,县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合计1144.1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89.37万元,县级资金754.75万元;实际使用748.70万元,其中:设备和防控物资支出158.99万元,核酸检测费用174.76万元,隔离酒店费用191.92万元,拨付相关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04万元,其他支出19.03万元;395.42万元尚未支出。

(三)捐赠款物方面。

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县红十字会、县慈善协会等指定接收社会捐赠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64.61万元,支出64.61万元,结余0万元。接收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折价242.39万元,安排使用上述物资折价240.29万元,结余物资折价2.1万元。

(四)疫情重大舆情处置方面。

制定了《石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舆论引导应急处置执行方案》,成立了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宣传舆论引导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宣传舆论引导应急处置综合协调、防疫政策和知识的宣传教育、舆情监测收集、分析上报等工作。2020年1月至今,在县门户网站、县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平台发布防疫政策措施指引、防疫知识宣传、防疫工作成果动态等相关信息1000余篇,对2020年11月25日出现的冷冻货品及相关从业人员涉疫事件,及时主动对外发布5期核酸检测等相关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没有引发社会上恐慌情绪。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涉疫相关负面舆情。

(五)数据信息建设管理方面。

我县使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搭建的“陕西省疫情防控管理平台”,每日按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了重点人员核酸检测情况、重点人员管控情况。截至目前,一共对5例抗原阳性人员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并及时将结果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隔离酒店费用结算不及时。

(二)接收社会捐赠物资信息公开不及时。

三、审计建议意见

(一)建议县疫情指挥部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

(二)规范接收社会捐赠款物行为。建议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及时向捐赠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

石泉县审计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