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akssthjjsqfj/2022-0023 公开日期: 2022-08-18 17:15
来源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关于2022年8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关于2022年8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关于2022年8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8月18日-2022年8月24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5-6312102

传真:0915-6311626 

邮箱:sthjsqfj@163.com

通讯地址: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12楼

邮编:725200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石泉县汉江支流(迎丰段)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石环函(2022)100号关于石泉县汉江支流(迎丰段)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doc

石环函〔2022〕100号

2022年8月16日

2

关于安康爱博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石泉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石环函(2022)101号关于石泉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3.doc

石环函〔2022〕101号

2022年8月17日

3

关于陕西大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资源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石环函(2022)102号关于报废机动车资源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doc

石环函〔2022〕102号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