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7号建议的复函
索引号 xzfgzbmsqxmzj/2022-0080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民函〔2022〕29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8-11 17:47
内容概述 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7号建议的复函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7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刘军

张忠宽、颜鲁怀、张晓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行绿色环保殡葬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殡葬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殡葬改革情况

2015年以来,我县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殡葬行为的规定》《石泉县推行文明殡葬补助办法》等文件,积极推动实施殡葬改革,大力推行绿色文明殡葬,对在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建立的镇、村级殡仪场所文明治丧、在城区和镇村公益性墓地集中安葬,以及火化遗体的,分别给予家属或者监护人予以500元、1000元、3000元补贴政策。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文明节俭治丧,带头火葬和不得违法土葬或火化后将骨灰装棺再葬。每年结合“殡葬改革宣传月”和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传统祭祀节日时机,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传播手段,开展殡葬宣传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广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及惠民殡葬政策,倡导文明绿色低碳祭祀,引导群众实施绿色殡葬。同时,扎实开展违规私建墓穴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殡葬行为,拆除违建非法殡仪场所1处、拆除活人墓26处,整治违规殡葬用品店2家。通过广泛宣传、政策激励和严格执法等综合施策,党员干部以身作则意识明显增强,党员干部带头从简安排丧事活动,带头火葬。广大群众身故后选择火葬并在公墓埋葬的人数不断增加,文明节俭、绿色生态等殡葬新风尚得到弘扬。

二、关于提升殡葬基础设施整体水平和服务能力

近年来,我县坚持“合理布局,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的原则,以集约化、标准化、生态化建设为基准,科学合理的确定殡葬基础设施的布局、规模和数量。截至目前,全县建成县级殡仪馆、火葬场及公墓1处、镇级殡葬服务中心3处、公益性公墓5处(包括:城区公益性公墓、两河镇金盆村公益性公墓、两河镇兴坪村公益性公墓、池河镇龙王山公益性公墓、后柳永红村公益性公墓),正在规划建设喜河镇洞沟村和熨斗镇先联村公益性公墓和殡仪服务中心。今年,我县将积极做好殡葬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编制和项目申报工作,重点完善殡仪馆、火化炉、公益性骨灰堂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按照绿色城镇化和美丽乡村要求,加强绿色殡葬设施建设,打造园林式生态墓区。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重点开展“三沿六区”和森林公园内坟墓整治,坚决杜绝耕地上新建坟墓,遏制乱埋乱葬,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让青山更青、绿水更绿,造福子孙后代。

总的看来,我县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绿色殡葬仍处在起步阶段。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把推行绿色环保殡葬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科学编制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加快建设殡葬基础设施,稳步推行遗体火化、集中治丧、集中安葬,不断加强殡葬行业监管,完善殡葬服务体系,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倡导厚养薄葬、树立文明绿色殡葬新风尚。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殡葬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也恳请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政府工作,为政府建言献策。

联系人及电话:蒋跃   0915-6312842

石泉县民政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