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jytyhkjj/2022-0183 公开日期: 2022-07-14 08:43
来源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复函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张诗波

凌惠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免收“三类户”课后服务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您的此项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为此项建议顺民心、暖民意,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教育发展的一个好建议。

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全面从校内校外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同时按照中省市的要求,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启动课后服务。石泉县结合县域实际,由县教体科技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联合印发《石泉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石教体科发〔2021〕60号),并指导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一校一案”,报县教体科技局审定备案。各校严格遵守“学校主导、非营利性、自愿选择、因地制宜”四项基本原则,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意愿全面开展课后服务,用心解决人民群众对教育需求的“最后一公里”。县教体科技局通过县电视台专访、微信公众、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各界积极宣传解读课后服务相关政策。各校充分利用开学报名、线上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班级钉钉群等多途径多方式向家长宣传“双减”政策,积极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为保证课后服务质量,县局采取定时和随机的方式,在课后服务时段入校看课后服务秩序、看服务项目设置,入班看服务组织、看学生参与,通过问学生、问家长、问教师等途径调查课后服务效果及满意度,并建立通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目前石泉县有中小学28所,其中小学16所(不含3所村小)、初中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普通高中2所。在校学生18562人,其中小学10804人,初中4891人,高中2867人;课后服务学生参与率达97.09%,教师参与率达96.13%,做到了课后服务工作“两个全覆盖”。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教规范〔2019〕12号)、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2〕166号)、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康教育体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发改价格〔2020〕442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印发了《石泉县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管理办法(暂行)》(石教体科发〔2021〕118号),加强课后服务收费管理,规范课后服务收费行为。一是落实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市发改委、市教体局确定的全市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按每生每课时4元的标准,并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学校每天按不超过2课时收费,课后服务时长超过1课时不足2课时按1课时算,超过2课时按2课时算,小学每学期最高不超过600元,初中、高中每学期不超过400元。二是落实课后服务费减免政策。课后服务实行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学校依规向自愿参加校内课后服务并签订课后服务协议的中小学生家长收取。对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户过渡期内)学生应减免课后服务费,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

2021年秋季全县共减免脱贫户学生3140人,共减免课后服务费126.4176万元,安康市划拨课后服务补助资金20万元,本级财政未补贴。目前有石泉籍“脱贫不稳定户”30人、“边缘易致贫户”73人、“突发严重困难户”86人,共计189人。由于我县乡镇学校脱贫户学生较多,脱贫户课后服务费减免后,加之县财政未补贴,学校所需课后服务资金缺口较大,但本着关心关爱、教师奉献的原则,各校除对脱贫户学生减免之外,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家庭困难学生,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核查属实后均给予了课后服务费减免。

下一步,县教体科技局在努力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的同时将尽最大努力让更多的学生享受免费课后服务,并积极向上级反映课后服务费减免缺口,争取财政补贴,力争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户全部纳入免收课后服务费范围,让孩子们享受公平而实惠的教育服务。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也对我们在办理建议过程中的不足之处表示歉意。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请反馈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熊军(0915-6323571)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