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lzyhshbzj/2022-0097 | 公开日期: | 2022-07-22 15:22 |
来源 | 县人社局 | ||
内容概述 | 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复函 |
类别:A
签发人:刘德松 方绪来
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复函
刘勇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干部体检次数和标准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干部职工健康状况的关注和关心,根据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现答复如下:
为关心关爱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切实做好我县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印发《石泉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定期健康检查制度》的通知(石人社发﹝2016﹞50号),从2016年起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离退休人员每两年安排一次健康检查,标准每人每次800元,所需经费由所在单位自行筹措解决。为体现对驻村干部的关怀关爱,按照《石泉县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石办字〔2021〕46号),从2021年起每年对驻村工作队和村(社区)干部安排一次健康体检。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今年4月组织、人社、财政、审计、卫健部门印发《关于开展 2022 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发〔2022〕6 号),对2022年干部职工健康体检进行了相关安排,不少单位职工体检工作已进行完毕。
根据您的建议,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会同财政、审计、卫健部门重新修订完善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制度,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从2023年起,将干部职工体检标准由800元/人增加至1000元/人,原则上每年组织体检一次,文件正在审签中。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体检医疗机构沟通衔接,加大重大疾病科普宣传,优化体检项目套餐,同步推进重大疾病早期筛查,尽可能满足干部职工的个性化需求,从而达到更好的体检效果,预防重大疾病的发生,为干部职工身心健康保驾护航,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组织、人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以及对全县广大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也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支持和帮助,敬请您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请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中共石泉县委组织部6315806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310810
中共石泉县委组织部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