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复函 | ||
索引号 | xzfgzbmsqxjytyhkjj/2022-0163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教体科函〔2022〕52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1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7-19 08:42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复函 |
类别:B
签发人:张诗波
刘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从2014年开始实施并持续推进,坚持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与培养、使用年轻教师和优化教师队伍相结合,坚持多形式、多层面开展交流轮岗工作。以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为主,外出交流教师的选派由各学校综合考核择优推荐,交流时间一般为1至3年。
目前我县交流轮岗的方式主要有指导型交流(重点是鼓励城区优质学校的名师、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城区薄弱学校流动,指导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合作型交流(根据实际情况以“大学区”、“联盟学校”、“城乡对口合作”等形式进行轮岗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顶岗型交流(在城镇学校建立教师培养基地,选派农村教师到培养基地顶岗锻炼,促进农村教师培养,缓解城镇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出现的任课教师紧缺矛盾。)、优化型交流(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优化学校编制结构。),我县每年按照市局分配的交流支教名额比例提出我县交流轮岗计划,按照各校实际情况分配名额,确定本年度交流轮岗的方式。交流轮岗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能为乡镇中小学带去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科学的教学方法,乡镇中小学的学生也能获得优质均衡的教育资源。
安康市委组织部、安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康市教育局、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教发〔2014〕91号)明确规定: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当年8月31日),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 6 年的专任教师和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任职满8年的校长(含副校长)均应交流。每学年参与交流的教师人数一般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对主动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工作的教师校长,在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评优树模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中小学教师评定高一级职称时,每年要拿出当年义务教育阶段高级、一级教师空缺岗位10%以上的职数,专项用于积极参与交流轮岗并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教师评聘高一级职称。并把交流轮岗作为职称评聘的条件之一,这一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了乡镇中小学教师和学校的长远发展。
根据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和当前灵活多样的就业渠道,各地教师流动已经常态化,我县教师每年辞职、调离十余人,每年请产假和病假的老师多达五十余人,根据省市文件规定,我县每年交流轮岗一百人左右,可能存在个别学校个别班级教师频繁变化的现象,后面我们县局将加大力度,进一步激发教师内生动力,留住优质教师资源,优化交流轮岗方式,稳定教师队伍建设。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也对我们在办理建议过程中的不足之处表示歉意。 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答复你是否满意,请反馈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严永成 0915-6312605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