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强制措施公示
索引号 xzfgzbmsqxscjdglj/2022-0054 公开目录: 行政强制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市监强制【2022】ZY-4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6-03 10:30
内容概述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强制措施公示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强制措施公示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强制措施公示:石市监强制【2022】ZY-4号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文号

行政强制措施相对人

行政强制措施种类

采取强制措施场所/设施/财物

行政强制措施依据

作出行政强制措施机关和日期

石市监强制〔2022〕ZY-4号

石泉县福凤商店

扣押

1、清怡去屑护发露2瓶,限期使用期限为2022年4月27日;

2、强生婴儿爽身粉3盒,生产日期为2017年12月23日,保质期至2020年12月22日;

3、兰歌发胶1瓶,生产日期为2018年4月18日,保质期至2022年4月17日;

4、隆力奇护发素3瓶,生产日期为2019年4月23日,保质期至2022年4月22日;

5、飘柔洗发露1瓶,限期使用期限为2022年1月5日。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项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