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2-2032 发布日期: 2022-06-09 17:20
来源 县政府办
内容概述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石泉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石泉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更好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增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切实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要求和工作实际,特制订石泉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1.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加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下的餐饮住宿、文化旅游、客运零售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文旅广电局、市场监管局)

2.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经贸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

3.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

4.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税务局)

5.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优化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行政审批局)

6.依托税务网站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动态更新并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7.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融媒体中心)

(三)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8.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9.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10.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二、以公开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四)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11.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用好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平台,并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政策、动态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12.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口径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13.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五)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

14.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公示栏、咨询台等平台,及时公开并传达稳岗就业支持政策至相关群体。(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行政审批局,各镇)

15.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镇)

16.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镇)

(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17.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教育体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文化旅游、环境保护、公共交通、养老社保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责任单位:县教体科技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文旅广电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分局、供电分公司)

18.重点加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责任单位:县教体科技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文旅广电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分局、供电分公司)

三、提高政策公开质量

(七)深化行政法规和规章集中公开

19.规范现行有效行政法规网络文本格式,优化数据下载功能。(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20.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八)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21.按照上级部署安排,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22.逐步探索建立本县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九)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

23.加强统筹,更好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镇、各相关部门)

24.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镇、各相关部门)

(十)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25.在县政务服务大厅、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站)、县图书馆、县档案史志馆建设标准统一、功能齐全的政务公开专区,依法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策咨询等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文旅广电局、行政审批局、档案史志馆)

26.对具备条件的场所,配备自动查询设备,以便群众自主查询政府信息。(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文旅广电局、行政审批局、档案史志馆及相关单位)

(十一)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27.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28.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四、夯实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十二)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29.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文字审查,防止出现固定表述错误(错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信息、个人隐私信息等,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责任单位:各镇、各相关部门)

30.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各相关部门)

(十三)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31.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责任单位:各镇、各相关部门)

(十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32.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33.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完成县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升级,推进政务类移动客户端使用,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34.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信息协同,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35.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十五)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36.以公开促规范,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责任单位:各镇、各相关部门)

37.以公开促服务,各镇要指导各村(社区)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责任单位:各镇)

五、强化日常工作指导监督

(十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38.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起草、谁解读”“谁涉事、谁回应”原则,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惑释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39.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科学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十七)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40.切实履行政务公开法定主体职责,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提升工作技能,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41.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按程序报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批准。(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十八)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42.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系统、本单位工作计划(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43.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44.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各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十九)严格绩效督查考核

45.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政务公开不到位、不规范,拒不推行政务公开或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作风不实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46.严格绩效考核,考核情况作为行政问责的评价指标,经考核对评定优秀等级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评定不合格的单位,对其主要或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公文PDF原件】:石政办发〔202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