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czj/2022-0101 公开日期: 2022-05-23 11:31
来源 石泉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为加快2022年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步伐,进一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下达2022年财政涉农整合项目资金2774.22万元,专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年终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599.22万元、“2130505生产发展”1175万元。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财政整合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

为加快2022年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步伐,进一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下达2022年财政涉农整合项目资金2774.22万元,专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年终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599.22万元、“2130505生产发展”1175万元。

一、下达资金规模

本次资金按项目投资计划50%下达1350万元、30%下达1424.22万元,共分配资金2774.22万元,剩余资金按项目进度,分批次拨付。

二、工作要求

(一)规范项目绩效管理。严格按照中省财政整合资金管理要求,紧紧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格加强项目管理,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同时县财政局将选择重点区域和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严格执行公告公示。严格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权责对等”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各整合资金使用部门和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分级分类分项公开有关内容,确保做到事先公示,事后公告,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项目管理。各整合资金使用部门和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属工程类项目,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严格执行项目审计制,按审计价结算工程款,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产业发展项目下达后,实施主体要及时编制方案,对照绩效目标,加快实施进度,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项目带动效果。

(四)严格项目资金监管。各镇人民政府,各项目实施单位为整合项目实施责任主体,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严格项目资金监管,杜绝资金“跑冒滴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同时请按照项目资金“资金动态监控”及“三级两账”监管要求,及时录入监管系统,同时做好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台账更新,定期将更新的部门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台账报县财政局。

(五)强化监督检查。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对项目管理、公告公示、台账管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资金支出慢的,进行全县通报;情形严重的,将及时收回项目资金予以调整;违反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

1.石泉县2022年财政整合项目资金汇总表.xls

2.石泉县2022年财政整合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xls

3.石泉县2022年财政整合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2.xls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