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czj/2022-0102 | 公开日期: | 2022-05-25 11:37 |
来源 | 石泉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石泉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乡村振兴局:
为进一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22〕2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局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90万元,专项用于产业发展。年终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
请你局严格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要求,确立绩效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夯实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严格遵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强化资金管理使用,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不得滞留、挤占、挪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县财政将联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例行检查。
石泉县财政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