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创建“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2022-1998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政办发〔2022〕13 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4-24 09:35
内容概述 为加快完善石泉县城乡交通基础设施,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提升运输服务质量和水平,补齐城乡交通运输发展短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交运函〔2021〕120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创建“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石泉县创建“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2022 年第3 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石泉县创建“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加快完善石泉县城乡交通基础设施,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提升运输服务质量和水平,补齐城乡交通运输发展短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交运函〔2021〕120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 年底,石泉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城乡交通基础设施网络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公众认可度和满意度显著增强,实现城乡交通资源共享、政策协调、衔接顺畅、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服务优质,更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顺利建成“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

二、创建任务

(一)城乡交通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乡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完善,农村公路等级路率达到100% ;农村公路路况保持良好水平,优良中等路率达到85% 以上;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县级物流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营,实现干线运输与县域内分拨配送有效衔接;新建2 个镇级综合服务站,实现镇、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网点覆盖率100% 。

(二)城乡客运公共服务更加优质。优化整合城乡客运运营线路,加快推进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提升城乡公交线路覆盖密度,巩固拓展建制村通客车率100% 成果,实现县城至 11 个镇公交线网全覆盖。加大城乡客运政策保障力度,实现城乡道路客运服务网络衔接更加顺畅,服务质量显著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三)农村物流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农村物流服务覆盖镇、村比例均达到100% ;定时、定点、定线物流配送“班车”常态化运行,基本实现货物从县城到建制村“当日达”目标,配送效率明显提升;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与邮政、经贸、供销等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强化城乡交通运输资源共享,推广应用农村物流统一配送模式,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四)交通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对“智慧运管”系统升级改造,实现城乡客运服务一键可查、车辆位置一键可知,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精准的乘车服务,基本建成县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智慧平台;推广交通移动便捷非现金支付车载装置,城乡公交车辆智能视频监控设备安装率达到100% ,全面提升城乡交通运输智能化服务水平。

(五)运输安全管理体系日益完善。城乡交通运输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现全覆盖,城乡交通运输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实现通客车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城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明显减少。


(六)交通与产业融合发展成效明显。推动交通运输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至少创建1 条“美丽农村路”精品示范线路,改造提升旅游公路60 公里以上;开通1 条旅游公交环线,串联县区旅游景区;有序推进交通运输与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升级改造产业路、资源路50 公里以上。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2021年4月至6月)。制定全县创建全国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按时上报创建材料;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分解任务,研究制定阶段性工作安排。

(二)组织实施(2021年7月至2022年8月)。采取政策支持、领导包抓、部门协同等措施,加快推进探索实践,在重点突破的同时,着力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工作整体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总结验收(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制定措施,探索形成适合全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实际的有效路径和方法,迎接省部级实地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将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整体推进,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县交通局要牵头建立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协调联系,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让城乡居民充分享受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成果。

(二)加大财政投入。县财政要建立财政支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进程资金增长机制,切实落实好配套资金,在积极争取中、省、市财政资金扶持的基础上,县财政列支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的经费;县交通局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吸纳社会资本,努力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各镇、相关部门也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每年列支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工作。

(三)从严监督考核。要建立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进程的综合评价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同县政府督查室,尽快制定完善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办法,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加大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严格奖优罚劣,全力推动落实,确保全县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附件: 石泉县创建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

石泉县创建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

为扎实推进石泉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提升运输服务质量和水平,经县政府2022 年第3 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石泉县创建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梁 鸿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鲁延谋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员由县发改局、经贸局、审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供销联社、邮政石泉分公司、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县交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创建日常工作。

【公文PDF原件】:石政办发〔2022〕13 号

【专家解读】:https://www.shiquan.gov.cn/Content-24418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