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sqxfzhggj/2022-0029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发改发〔2022〕246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7-22 16:02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陕西省夏季粮油收购会议精神和安发改粮食[2022]371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2022 年夏季粮食收购和油菜籽收购(以下简称“夏粮收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

各粮油收购单位:

为认真贯彻陕西省夏季粮油收购会议精神和安发改粮食[2022]371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2022 年夏季粮食收购和油菜籽收购(以下简称“夏粮收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夏粮收购的重要意义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面对艰巨繁重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和错综复杂的粮食市场形势,全力抓好粮食收购,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现实要求,是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具体行动,使命光荣、意义重大。各粮油收购单位必须要增强粮油收购意识,加强对粮油收购工作的统筹安排,强化举措、压实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夏粮收购各项重点任务,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二、统筹规划,多举措做好夏粮收购准备工作

一是要认真学习夏粮收购政策,积极发挥收储企业市场流通的主渠道作用,敞开收购;二是要积极做好收购的腾仓并库、设备检修和资金筹措等准备工作,保证高效率地为售粮油农民服务;三是要充分认识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重要性,做到早来早收、晚来晚收,不拒收、不限收,方便农民出售粮油。四是要认真履职尽责,进一步增强为农服务意识,优化收购现场服务,积极为农民提供清理、干燥、储存、加工、销售等社会化服务。

三、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粮油收购政策

一是鼓励多元收购主体积极参与粮油收购,繁荣粮油收购市场。各企业要主动适应粮油生产组织方式变化,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稳固的购销关系,让农民分享粮油收购、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收益;二是各粮油收购企业要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创新收购方式,严格遵守粮油收购“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 杜绝发生农民“卖粮难”、“打白条”现象,让农民交“明白粮”“放心粮”。三是各收购单位要自觉强化收购过程中节粮减损的意识,杜绝粮食收购环节损耗浪费,确保“颗粒归仓” 。

四、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确保粮食收购秩序

各粮油收购单位要加强行业自律,自觉做好夏粮收购相关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收购行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粮油收购工作的监督。在夏季粮油收购期间,县发改局将组织对我县夏季粮油收购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违反“五要五不准”、扰乱正常收购秩序、损害农民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的将严厉查处。同时,县发改局设立夏季粮油收购违法违规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股室为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电话0915-6322817,对举报查证属实的将严肃处理。

五、按时报送粮油收购有关数据

粮油收购期间,实行收购5日报制度。各粮油收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落实粮油收购数量统计人员和价格信息监测人员,按时上报收购数据和相关信息情况,以便我局及时汇总上报。对逃避和拒不履行统计报告义务或弄虚作假、瞒报统计数据行为的,将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