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yjglj/2022-0027 公开日期: 2022-04-08 15:18
来源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内容概述 石泉县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石泉县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陕来安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围绕“两件大事”,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按照“理直气壮、从严从实,责任到人、标本兼治,如履薄冰、守住底线”的要求,夯实责任,强化监管,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等集中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格风险管控,创新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为全县实现高质量发展、谱写安康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更高水平、更加坚实的安全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总体目标是:防范控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加强学习,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再次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深入学习并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问题教训,积极向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做到全覆盖。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安全生产知识纳入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形成重视安全生产、守护万家平安的浓厚氛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文旅广电局牵头,各镇安委办、县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夯实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把安全生产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按照业务相近原则,明确压实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部门责任(县安委办牵头,各镇安委办、县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3.推动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探索建立安全生产事前问责机制(县安委办负责)。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整治大检查行动,推动问题隐患动态清零、闭环管理,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各镇安委办、县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对明察暗访、互检互查、专项督查和排查检查发现以及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属地镇政府和县级监管部门反馈移交、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县安委办负责)。

4.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现重点行业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高危行业领域的小微企业全覆盖,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指导帮助中小企业全面推行承诺制,年底前覆盖率达到10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提级晋档专项行动,推动企业动态达标。组织专家服务、远程“会诊”、“一企一策”等系统性动态会诊治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完善县属企业出资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县应急管理局、县经贸局、经开区管委会分工负责)。以外卖配送、网络货运平台等为重点,推动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从业人员合法劳动权益(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5.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推动工作。结合地方党委政府换届,推动政府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发挥安委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跨区域、跨部门重大事项的能力(县安委办负责)。县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县生态环境分局要明确行业领域整治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运行规则,每季度至少研究部署一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县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调整健全内设专委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组长)、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深入贯彻执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和县安委会会议要求,按照县安委会工作规则和议定事项,扎实开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推动“三个必须”责任落实到位。加强经验做法总结提炼,梳理已制定出台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等制度,进一步修订制定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并有机融入“三化”“三制”工作,形成石泉安全生产监管特色,打造石泉品牌。(县安委办负责)。

三、严管实抓,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6.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坚持重点攻坚与整体提升相结合,制定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统筹推进“2个专题、18个专项”,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实行对标对表、挂图作战(县安委办牵头,县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分局分工负责)。采取过硬措施加大客货运输、有限空间、一氧化碳中毒、危险废物等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打好重点难点问题“歼灭战”。对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督导检查和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三年行动中期效果评估等反馈隐患问题,举一反三,加强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梳理,及时督办整改、查漏补缺、建立台账,9月底前完成整改,为三年行动总结验收检查做好准备(县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分局分工负责)。强化专班专人专责工作制度,运用联络员会议等定期调度通报,推动工作开展。加强实地调研和督导检查,强化专项整治任务动态考核,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对各专委会办公室所在部门巡查评估。推动各镇安委办、县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县生态环境分局和县安委各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和“自评自估”,总结形成一批典型经验做法、制度成果,推进互学互鉴,持续深化治理。(县安委办、县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分局、各镇安委办分工负责)。

7.切实加强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安全整治。结合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和春节、“五一”、龙舟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许可和安全管理,采取“‘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新闻媒体曝光”和行业自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依托县应急指挥中心组建综合研判班子,推动县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建专业研判团队,加强信息收集、情况分析,建立动态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机制(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加强明察暗访发现隐患问题跟踪督办,对责任不落实、治理不彻底的,纳入事前问责和考核巡查重点(县安委办负责)。

8.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深入实施《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盯住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交通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县应急管理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防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开展管道占压、交叉穿跨越等隐患整治“回头看”,完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安全防控措施,提高管道本质安全水平(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贸局、县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切实做好油气储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等安全风险防范(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按照“消地结合”机制,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深化“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和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9.加强燃气安全治理。深入实施《全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聚焦天然气管道、城市燃气管网、液化气罐等重点环节以及燃气供用气企业、餐饮等生产经营场所,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建立住建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经贸、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参与的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机制,推进餐饮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县住建局负责)。

10.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持续开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全面排查治理“两客一危一货一面”、校车、工程车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淘汰退出(县交警大队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深化“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不达标等问题治理(县经贸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大力实施铁路沿线存量安全隐患集中治理销号行动,强化城市交通运营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火车站和镇安委办分工负责)。推动农村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加快通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县交警支队、县市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1.加强矿山安全治理。开展“一矿一策”整治,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四化”建设。严格执行尾矿库“只减不增”要求,推动秦岭生态保护区“一库一策”专项治理,完成秦岭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尾矿库清理和治理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开展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私采乱挖、待关又采、以建代采、以探代采、停产整顿私自偷采等行为(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经贸局等部门负责)。

12.加强消防安全治理。深入宣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公共建筑等传统高风险场所,易地扶贫搬迁高层建筑安置点、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文物建筑等人员密集和敏感场所,重点整治电源火源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彩钢板搭建、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安全疏散等突出问题,开展消防综合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集镇和农村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持续开展群租房、“三合一”场所整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经贸局、县文旅广电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镇配合)。

13.加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治理。落实新修订的《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强化公路、铁路、水运、电力、水利、城市交通、电信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既有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经贸局、火车站等部门分工负责)。持续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落实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时段层层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清单,形成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分工负责)。深入推进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县住建局、县市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4.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治理。加强客运、危险品、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砂石“四类重点船舶”和渡口、水库、通航密集区、旅游区、水上活动频繁水域安全管理,推动重点地区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深化商渔共治专项行动,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管理,突出防范商渔船碰撞、船舶自沉、客货运船舶超载等安全风险,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超载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

15.加强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治理。持续开展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25项执法检查,积极推进“降尘减人”,坚决整治违规用电用火用气等问题,全力推进工贸企业本质安全创建工作(县经贸局牵头,应急管理局、经开区管委会配合)。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和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移出特种设备目录管理的有关设备设施等专项排查整治(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分工负责)。认真排查和消除中小水电站安全隐患(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分工负责)。学校、卫生医疗、食品药品、民爆物品、商贸流通、文化旅游、危险废弃物等行业领域也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适时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县级各有关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分工负责)。

四、夯实基础,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

16.标本兼治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财政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政策措施,推动省市县“十四五”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规划中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分工负责)。推动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工业互联网 +安全生产”行动计划落实,完成所有尾矿库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联网;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建设(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7.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推动应急预案修订,形成有序衔接、相互联动的预案体系。9月底前根据市级预案推进情况完成县应急预案总案修订。围绕指挥体系搭建、救援力量拉动、物资通信保障等重点环节,加强预案实战演练,积极推进区域性救援基地建设。以历史生产安全事故数据为基础,以应急救援任务需求为牵引,系统谋划、合理布局,重点打造水上、危化等专业救援队伍。严格执行应对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有关要求,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8.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机制。发挥基层治理“321”网格员作用,推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夯实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按照“实事求是、先行先试、稳步推进”的原则,在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3个行业领域先行先试,探索建立“三化”标准、实施“三制”铁规(县安委办负责)。开展安全生产责任险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八大高危行业做到全覆盖、全投保。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经贸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修订完善举报安全生产奖励办法,进一步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切实保护奖励举报人(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以“两虚假”“两出借”为重点,铁腕整治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社会服务机构,全面净化中介服务市场。深入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依法依规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9.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持续推动安全教育“五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全国消防安全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典型事故案例警示”等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常识,提高公众紧急避险和自救能力(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警大队、县市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广电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规范安全培训秩序,提升培训考试质量。强化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20.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推进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设置、人员划转和装备经费保障,开展执法标准化单位创建(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委编办等部门配合)。全面宣贯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入开展计划执法、专项执法、交叉执法。根据企业安全管理实际水平,统筹“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全面实施分级分类精准执法。大力推行“互联网+执法”,推广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和案卷评查机制。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分级组织执法人员业务轮训,规范执法行为。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发布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定期上报安全监管执法案例。(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21.严肃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借鉴“开小灶”的做法,约谈、警示、通报“双上升”和发生事故的镇及部门,开展事前问责、事中查责、事后追责,倒逼落实全链条责任。强化事故调查警示惩戒作用,紧盯重发多发事故、国内外典型事故,深入分析原因,深刻汲取教训,切实提高防范能力。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建立警示教育、事故复盘、对照检视长效机制,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部门配合)。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