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专项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县开展法治建设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全县11个镇,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广电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教体科技局、住建局、水利局、卫健局、医保局、林业局等承担法治建设任务单位。
二、巡察时间
2022年7月中旬至8月底
三、巡察内容
本轮巡察主要围绕政治担当,着力发现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聚焦工作重点,着力发现工作推进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从严从实,着力发现工作纪律作风不扎实问题。
四、巡察方式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相关规定,综合运用问卷调查、听取情况汇报、调阅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调研、受理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
五、反映问题渠道
县委法治建设专项巡察组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举报电话:18991527330,电子邮箱:xwxcb004@126.com。巡察组受理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信访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
六、工作权限
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本次巡察主要受理法治建设方面问题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办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巡察监督部门:中共石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巡察监督电话:0915—6310261
特此公告
中共石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