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征求对《石泉县新农合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请于2018年9月1日至9月15日期间向石泉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或提交。具体途径:
一、电话反映(联系电话:0915-6321721;传真6312310)
二、邮寄至石泉县人民政府院内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725200);
三、通过电子邮箱提交:1517410830@qq.com。
社会各界提交建议和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办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石泉县新农合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石泉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