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中池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三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zcz/2022-002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中池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中池政发〔2022〕67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7-14 21:34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和“7.11”中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类生产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坚决遏制和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做好三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石泉县中池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三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站所、各驻镇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和“7.11”中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类生产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坚决遏制和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做好三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警醒,充分认清三季度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

三季度,正值夏季高温主汛期,大风、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频繁交替,极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水、内涝等各类自然灾害,生产经营和旅游也进入旺季,诱发事故风险陡增,是事故高发季节。特别是安全生产领域中,危险化学品爆炸和泄漏、消防火灾、建筑坍塌、涉水溺水等事故易发高发;工矿商贸企业生产经营进一步活跃,高温季节触电、机械伤害、露天高温作业等事故也随之增多;下半年党的二十大将要召开,安全生产监管和各类事故防范压力增大、任务繁重。镇、村领导干部、驻镇单位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和“属地、行管”要求,结合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实际,继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和安全问题隐患整改治理,扎实推进完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三年专项攻坚整治行动,结合危化品、城镇燃气、自建房专项整治,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清醒的头脑,对属地和分管范围安全生产工作丝毫不马虎、不松懈、突出重点,不漏盲点和薄弱点,抓好第三季度各项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狠抓落实,全面开展各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

(一)主汛期防汛防滑。近期以来持续高温干旱,对于农业产业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严峻挑战,一手抓防汛防滑准备,一手抓抗旱工作迫在眉睫。同时持续的干旱少雨,极易引起干部群众对于主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麻痹大意。按照今年中省市气象部门预测,陕南地区气象条件总体偏差,主汛期极端天气仍可能多发高发,强对流、强降水、强雷暴、高温天气等自然灾害将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不利影响,要密切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洪涝灾害点、大坝、水库、桥梁、涵洞、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的巡护监测,发现险情要立即采取整治措施,雷雨天气情况下,建筑施工等企业要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大风雷暴天气,各村(社区)要提前做好户外广告牌、农户彩钢瓦等设施的安全巡查,防止出现安全事故。(镇防汛办牵头、各单位配合)

(二)夏季青少年防溺水。溺水事故是危害青少年生命安全的“第一杀手”,当前处在学生暑假假期这个关键节点,各村(社区)、学校、行业监管办所、驻镇单位要认清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防患未然的理念。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加强对青少年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防的工作责任体系。持续开展防溺水安全常识宣传,落实“五包一”工作责任,对河、库、沟、塘等重点部位定期开展安全巡查,设置防溺水警示标识,有条件的村(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溺水救生竿,进一步提升防溺水安全工作水平。(镇党政办牵头、各村(社区)属地监管、中心小学等单位配合实施)

(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严查“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易肇事致祸违法行为。特别要守牢“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安全防线,增强危机意识和紧迫意识,推动事故警示教育和交管严查严控“两轮驱动”;要充分发动“两站两员”作用,集中开展劝导,严防超员面包车、违法载人车辆出村上路。各村(社区)每月至少开展2次“平安日”大劝导行动,为交通安全营造浓厚氛围;遇汛期极端天气,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道路,各村(社区)可先行开展道路封控工作,封控完成后落实报备。各村(社区)、镇基础设施办定期做好道路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第一时间做好警示,并及时落实治理措施。对一时难以治理的安全隐患,在设置好警示标识的同时,做好群众安全告知,并安排专人定期巡查。(镇交警中队牵头、各村(社区)、镇基础设施办等部门做好配合)

(四)危化品、城镇燃气安全。紧盯城镇燃气安全、危险化学品两个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督促企业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储存、经营和使用等环节的隐患,及时纠正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管理混乱、违章作业以及危险品不按专区存放、无消防设备、无警示标志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品的行为。持续推进餐饮经营场所可燃气整体报警器安装工作,广泛宣传燃气使用安全常识。(镇应急办牵头、镇派出所、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配合)

(五)夏季消防、用电安全。夏季高温天气,大功率电器使用频率增多,用电负荷加重,因电路老化,人员操作不当等诱因引发的火灾事故风险陡增。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各类会议、入户走访等形式,积极宣传用电防火安全常识,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消防安全意识。突出重点单位、重点企业、涉众场所等人员密集区消防隐患排查整治,统筹推进公共场所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依法依规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组织各单位积极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演练,扎实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镇应急办牵头、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各村(社区)等单位配合)

(六)项目建设施工安全。镇项目办牵头深入开展以施工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深基坑、塔吊、施工用电和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违法分包、转包,以及无资质非法从事建筑活动行为。严格督促施工经营单位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保障施工人员作业条件,配备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严防建筑施工工地、露天作业场所、高温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岗位夏季中暑中毒安全事件发生。(镇项目办牵头、各单位配合)

(七)文化旅游领域。督促“中池花海核心景区”运营企业常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做好安防设施、人员、装备投入。进一步完善景区防汛应对预案,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扎实开展景区防汛演练;紧盯“水上乐园”项目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倒逼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合理配备安全管理员,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严防各类涉水事故发生。督促“中池花海”小竹林烧烤经营单位,严格落实汛期河道管理要求,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严禁游客下河玩耍。(镇应急办牵头、镇防汛办、镇派出所、镇市场监管所、堰坪村配合)

(八)食品卫生安全。镇市场监管所牵头,各村(社区)配合,持续加强食品安全巡查监管工作,加强各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包括中学、小学、幼儿园、卫生院、农村聚餐、食品餐饮行业等)食品安全卫生监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夯实责任,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1、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村(社区)、镇属站办、各驻镇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迅速安排部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开展排查整治,确保工作实效。
2、精心组织,严密实施。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工作落实,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3、即查即改,落实责任。坚持边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实施销号闭环管理,及时消处事故隐患。

石泉县中池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