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zrzyj/2022-0016 | 公开日期: | 2022-07-08 16:01 |
来源 |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 ||
内容概述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明辉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依据石泉县人民法院(2022)陕0922执恢2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李明辉将所有的房屋过户到刘再华名下,李明辉持有的石泉县城关镇房权证字第1731号房产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刘再华
代理人:廖应明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