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熨斗镇中心幼儿园等8所公建民营幼儿园举办权回收的通告 | ||
索引号 | xzfgzbmsqxjytyhkjj/2022-0133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1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7-11 15:12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推动我县学前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按照《石泉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石办发〔2021〕7号)要求,我局将与两河镇中心幼儿园、饶峰镇中心幼儿园、中池镇中心幼儿园、迎丰镇中心幼儿园、后柳镇中心幼儿园、后柳镇中坝幼儿园、喜河镇中心幼儿园、熨斗镇中心幼儿园等8所公建民营幼儿园承办人分别签订回收协议,并于2022年7月15日完成资产清点移交和办园权接管,举办为公办幼儿园。现就幼儿园有关债权债务事宜通告如下: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推动我县学前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按照《石泉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石办发〔2021〕7号)要求,我局将与两河镇中心幼儿园、饶峰镇中心幼儿园、中池镇中心幼儿园、迎丰镇中心幼儿园、后柳镇中心幼儿园、后柳镇中坝幼儿园、喜河镇中心幼儿园、熨斗镇中心幼儿园等8所公建民营幼儿园承办人分别签订回收协议,并于2022年7月15日完成资产清点移交和办园权接管,举办为公办幼儿园。现就幼儿园有关债权债务事宜通告如下:
一、根据双方协议商定,以上8所幼儿园截止7月15日之前产生的相关债权债务由原公建民营幼儿园举办人负责处置,与举办权回收后的8所公办幼儿园无关。
二、请与以上8所幼儿园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企业、单位或个人,于本通告发布15日之内完成债权、债务处置。如有幼儿园不配合债权、债务处置的,各有关企业、单位或个人可以向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政务中心801室)反映具体事项,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将协调原公建民营幼儿园举办人处置债权、债务,协调无果的,由债权债务人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三、协调处理期限截止2022年7月30日,凡是超过规定期限的,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不再受理。
特此通告。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