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2年农村低保对象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 | ||
索引号 | xzfgzbmsqxmzj/2022-0015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民发﹝2022﹞114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6月2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6-29 09:47 |
内容概述 | 根据《安康市民政局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的通知》安民办发﹝2022﹞115号文件精神,决定发放我县2022年4306户8290人的农村低保对象一次性生活补贴1003090元(农村低保121元/人)。 |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康市民政局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的通知》安民办发﹝2022﹞115号文件精神,决定发放我县2022年4306户8290人的农村低保对象一次性生活补贴1003090元(农村低保121元/人)。
石泉县民政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