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2-0507 发布日期: 2022-06-01 10:05
来源 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内容概述 根据市工信局、县安委办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部署,结合园区工作实际,现将《石泉经开区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石泉经开区2022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重点企业,经开区公司,管委会各办公室(中心):

根据市工信局、县安委办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部署,结合园区工作实际,现将《石泉经开区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


石泉经开区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省、市、县安委会决策部署,开展经开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宜传教育、检查整治、应急演练等活动,广泛传播普及安全应急知识,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升安全素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石泉经开区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部分活动贯穿全年

四、活动内容

(一)强化论述专题宣贯。管委会、各企业、经开区公司要围绕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再次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培训辅导、专题研讨等方式,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各级领导、企业负责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安全发展工作实效。

(二)深入宣贯《安全生产法》。各企业要组织开展专题讲座,通过条文解读、以案说法、以案普法的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对单位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职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进行解读。在企业中要以“履行安全责任我带头”为主题开展安全第一责任人带头遵法、学法、守法行动,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和全员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开展“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我是安全吹哨人”等活动。

(三)深入宣贯“安全生产15条措施”。重点宣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以及我市重点任务清单,逐级落实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为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环境。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企业要按照《关于开展石泉经开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石经开发〔2022〕21号)文件要求,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情况、消防隐患排查情况、金属冶炼、有限空间、粉尘设备等重点领域整治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整改,管委会将联合相关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检查,并督促企业整改化解防范风险。

(五)开展安全咨询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按照县安委办统一部署,管委会要参加2022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各企业也要通过微信群、抖音直播、笔试竞赛等方式积极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查隐患”、“新安法知多少”、“安全宣传全屏传播”、“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线上活动和线下展板展示、宣传咨询等活动。

(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各企业要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加大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力度;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设安全生产违法案例、典型事故案例专题展,组织职工参观学习、交流研讨。要结合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创作一批微视频、微电影、宣传片及宣传页、提示语音等宣传作品,利用各类传播载体进行集中推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氛围。

(七)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各企业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预案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存在的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八)开展“安康杯”竞赛。按照《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动员组织经开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突出“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共促安全健康发展”主题,积极报名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能力不断提高,作业场所安全卫生环境持续改善,职工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能力和职业病防治意识不断增强,实现参赛单位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人数和职业病“零”发生。

(九)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此项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至12月底结束。要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和省安全生产若干措施贯彻落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活动,积极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有力举措、进展成效和亮点经验,通过知识竞赛、专题演讲、“最美应急人”推荐等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鼓励广大安全生产工作者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十)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管委会干部职工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企业帮扶走访、党建指导等日常工作,扎实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查隐患、安全承诺等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发动群众和企业职工开展“全民控风险”、“隐患随手拍”活动,向“12350”或“0915—6321622”举报安全事故风险、问题隐患、非法违法线索,有效调动一线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管委会各办(中心)、经开区公司、各重点企业要结合日常工作,扎实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宣传活动。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安排部署本单位“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

(二)全面动员,广泛参与。各企业要切实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动员工作,向广大职工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活动主题,使广大职工掌握活动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意义。从而自觉地、主动地、积极地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结合实际,讲求实效。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点围绕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自救互救等重点内容,有针对性的对员工开展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避险能力。企业要按照方案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加强经费保障,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认真总结,加强信息报送。各办(中心)、经开区公司、各企业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按照活动总体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有关文字、照片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要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反馈活动信息。各6月25日前向安监办报送活动月期间活动开展的照片、文字、视频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