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时间:2022-06-29 08:55作者:方世勇源自:县教体科技局

各位家长:

自2021年7月中央做出“双减”决策部署以来,在广大学生及家长的配合下,全县上下同向发力,共同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落实,取得了阶段性的初步成效。“双减”目标的实现,离不开您的理解和支持!暑假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我县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成果,有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缓解家长和社会焦虑情绪,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的教育培训生态,我们在此温馨提示您:

一、广大家长要树立科学教育观、成才观,积极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家长要重视孩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培养,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和天赋特质。要增强亲子互动,多陪孩子参加与党史学习、劳动教育等有关的参观、实践活动,培养兴趣、开拓视野,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要主动了解中省市“双减”政策,积极适应育人方式的变革。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作用,不跟风攀比,盲目选择培训结构会给孩子带来过多、过重的课外负担,甚至造成心理压力,影响孩子健康成长。

二、不让孩子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按照“双减”政策要求,7月5日起假后,任何培训机构(含托管机构)以“一对一”“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住家教师”等形式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均属违规。对于举办体育、科技、艺术类培训等特长类机构,以及从事少年儿童看护服务的托管机构,根据相关管理规定,此类机构不得开展中小学学科类培训业务。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违规学科类培训进行专项督查,请各位家长充分认识违规培训所带来的疫情防控、安全和资金风险,切实维护自身利益,不参加违规学科类培训。

三、谨慎选择非学科类培训。如果孩子确实有教育培训需求,请您深入了解培训机构的具体情况,应查验是否取得有效《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是否取得有效营业执照;是否公示教师资格;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夸大宣传;是否依法签订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修订版);缴费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同时要求培训机构向您开具正规发票等。

四、目前疫情态势虽然有所好转,但仍存在不确定因素,形势依然严峻,决不可掉以轻心,特别是要提醒孩子保持社交活动距离,在公共场所按规定佩戴口罩,保持良好个人卫生,自觉坚持安全出行,自觉做好疫情防护。疫情防控如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五、自觉抵制违规培训行为。凡是没有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一律不参加,凡是家教托管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的培训机构一律不参加,凡是在居民住宅、简易建筑、地下室和其它不适合办学或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开展培训的培训机构一律不参加,凡是授课教师没有教师资格的培训机构一律不参加,凡是达不到防疫要求的培训机构一律不参加。为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欢迎家长朋友共同监督校外培训行为。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或在职教师存在违规办学办班行为,欢迎各位家长监督,举报监督投诉电话:6321313,6323571,6312615(县教体科技局);6661000(县文旅广电局);6312315(县市场监管局)。

值此暑假来临之际,祝全县学生假期快乐、健康成长!祝家长朋友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石泉县2021年度校外培训机构年检结果.xlsx

石泉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