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汉江支流(迎丰段)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泉县汉江支流(迎丰段)综合整治项目已由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发〔2022〕152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法人为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项目代建机构为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泉县汉江支流迎丰集镇段(迎丰电站至 迎丰大桥) ;
2.2 工程规模:石泉县汉江支流迎丰集镇段(迎丰电站至 迎丰大桥) ,河段综合治理长度700米,防洪堤坝总长度928米。其中左岸新建防洪墙351米,右岸新建护坡151米、防洪墙426米, 新建栈道178米,生态绿地4000平方米,布设堤顶路928米。 ;
2.3 项目投资总额:17230000元;
2.4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石泉县汉江支流(迎丰段)综合整治项目(一标段);
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石泉县汉江支流(迎丰段)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
标段类型: 监理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标活动,报名时将对各投标企业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核查,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不予报名。凡参与投标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2年06月27日 09时0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22年07月07日 09时00分 起至2022年07月15日 17时00分在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xggzyjy.cn)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办理CA锁,使用CA锁登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操作,方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办理后续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等手续。投标人未履行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手续,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省外企业应先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再进行网上获取。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标段名称:石泉县汉江支流(迎丰段)综合整治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图纸资料押金: 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标段名称:石泉县汉江支流(迎丰段)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图纸资料押金: 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7月28日 14时00分 ,地点为 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第四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在组织踏勘现场, 在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泉县人民政府网》及《现代健康报》 等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博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迎丰镇集镇 |
地址: |
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100号紫竹花园A座21楼12101-08室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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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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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郑石 |
联系人: |
王工 |
电话: |
0915-6661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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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9158797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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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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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878759569@qq.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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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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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银行文艺北路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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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0115100000505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