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陆洪琴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2022-1161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政任字〔2022〕5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6月2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6-21 21:35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陆洪琴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县政府决定:
陆洪琴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
余佑刚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正科级);
靳小辉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正科级);
李 锋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级);
王 磊同志任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副局长(正科级);
周从喜同志任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审计局数据信息中心(县村级财务审计指导站)主任职务;
李 顺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
徐 星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任飞飞同志任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张海莉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
王 勇同志任县地震监测站站长,免去其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周明勇同志任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主任职务;
杨 亚同志任县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主任;
李品宝同志兼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邓永兵同志兼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诗松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正科级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职务;
陈 波同志任县审计局数据信息中心(县村级财务审计指导站)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 蒙同志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祥凤同志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其原任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更名自行免去;
谭文昌同志任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姜绪明同志任县行政学校专职校务委员(试用期一年);
徐士锋同志任县行政学校专职校务委员(试用期一年);
刘家芬同志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小倩同志任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广明同志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陈万里同志原任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更名自行免去;
免去沈 强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全军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廖 康同志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石泉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