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nyncj-GK-2022-0010 发布日期: 2022-06-23 11:13
来源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内容概述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文件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秦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暗访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文件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石泉县G210沿线汉江段主河道(坐标:108°11′11.916″,33°2′40.983″)属于秦岭一般保护区,河道两侧仍有大量网箱进行养鱼。

二、整改目标:科学布局,推进网箱养殖规范化、标准化、生态化。

三、整改措施:严格按照《石泉水库限养区网箱彻底整改工作方案》进行整改。

四、完成情况:按照《石泉水库限养区网箱彻底整改工作方案》,我局于2021年12月20日组织网箱养殖户召开整改动员大会;2022年1月-3月开始调查登记,摸清网箱数量,经计算养殖面积在总水域面积的1%内,符合《石泉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规定;多次抽查鉴别养殖品种,均为滤食性鱼类;同时多次检查网箱周边环境、是否使用违禁药品等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现问题;依法对符合规范的网箱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2022年4月-5月,联合曾溪镇,对现存的规范网箱逐一复查验收,确保网箱养殖标准化、生态化。2022年5月20日,上报了《石泉水库限养区网箱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整改已完成。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