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xczxj/2022-0010 公开日期: 2022-06-09 10:04
来源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内容概述 根据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互助资金规范管理的通知》(安巩固衔接办发〔2022〕9号)有关要求,为巩固脱贫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切实加强我县互助资金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互助资金健康、高效、良性发展,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石泉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互助资金规范管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互助资金规范管理的通知》(安巩固衔接办发〔2022〕9号)有关要求,为巩固脱贫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切实加强我县互助资金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互助资金健康、高效、良性发展,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

各镇要充分认识加强互助资金管理的重要性,结合新阶段、新情况、新要求,充实完善镇、村互助资金管理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完善责任体系;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镇村两级要加强互助协会的监管,指导协会规范开展互助资金放款、收款及信息报送业务,对脱贫人口会员及监测帮扶对象优先给予放款,及时申报互助协会占用费补贴;要指导各协会及时修订完善协会章程、制度,调整充实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确保互助资金始终有人管、有制度管。

二、强化业务指导,规范协会运行

各镇要将互助资金管理工作纳入巩固衔接工作日常督导范围,县级将互助资金管理作为各镇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要严格落实村级互助资金月报制度,每月25日前由各镇将村级报表收集汇总后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各镇要加强对村级月报表的分析研判,全面了解协会运转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镇要切实加强对村级互助协会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每年要对村级互助协会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开展一次专项业务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互助协会规范运行。同时,各镇要于6月底前完成协会业务培训工作,并督促各协会全面完成年检工作。

三、开展专项审计,全面清产核资

按照中省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各镇要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尽快开展对村级互助资金的专项审计,对协会建立以来的资金、财产、账务进行全面清理核算,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资产台账。各镇争取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2021年度村级互助协会运营情况审计,形成专项审计报告,反馈到村,披露风险隐患,扎实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各镇要及时收集汇总各村互助协会审计情况,形成全镇互助资金总体的审计报告,建立互助协会资产台账。请各镇于7月15日前将全镇互助协会审计报告和村级协会资产台账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四、严格督查考核,注重结果运用

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将各镇互助资金管理工作责任落实、业务培训、专项审计、月报上报等作为各镇年度巩固衔接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予以考核赋分。对责任落实到位、业务培训和专项审计正常开展、协会月报按时上报,互助协会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绩效高、无不良逾期贷款的镇给予量化好评及奖补,对工作不力、管理不善出现互助资金趴窝、滥用等问题的,按程序启动协会退出;造成重大损失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严肃问责处理。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石泉县财政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