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中池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县防汛抗旱和森林(草原) 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运行机制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zcz/2022-0012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中池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中池政发〔2022〕64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6-11 14:39
内容概述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洪法》《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应急部门综合协调、行业部门依法履职”的总体要求,根据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县防汛抗旱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运行机制的通知》(石政办函〔2022〕14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镇防汛抗旱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职责、领导分工及运行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中池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县防汛抗旱和森林(草原) 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运行机制的通知

各村(居)居委会、镇属各站办所、各驻镇单位: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洪法》《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应急部门综合协调、行业部门依法履职”的总体要求,根据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县防汛抗旱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运行机制的通知》(石政办函〔2022〕14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镇防汛抗旱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职责、领导分工及运行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分工

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防汛抗旱与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履行风险评估、预案管理、应急队伍建设、资源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处置与救援、信息公开等职责,负责全镇防汛抗旱和森林(草原)防灭火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和组织指挥工作,组织会商研判、发布命令、统筹协调、上传下达、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一)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分管水利工作副镇长):统筹负责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汛办”)工作。

副主任(镇公用事业服务站站长):负责全镇水旱灾害防御具体业务工作。具体包括:

1、贯彻落实《防洪法》《国家防汛条例》《国家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2、组织修订完善并实施镇级、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及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3、组织开展年度防汛抗旱工作风险评估,对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治理责任;

4、落实防洪规划,禁止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畅通的活动,协调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影响行洪、损毁堤防库坝等水利设施的违法行为,督促各江河水库主体及相关水利设施主体日常监测排险加固;

5、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应急(情景构建)演练;

副主任(镇应急办主任):牵头负责应急救援、救灾减灾等工作,协调应急与防汛抗旱工作关系,沟通对接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处理指挥机构安排部署的工作。具体包括:

1、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2、负责防汛抗旱及水旱灾害防治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指挥平台管理;

3、负责应急物资和设备的配给和储备,拟定防汛抗旱经费分配方案;

4、按程序启动较大及以上水旱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指挥防汛抗旱灾害应急救援及调查评估工作;

5、协同配合开展防汛抗旱应急(情景构建)演练;

6、按照上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求,统筹做好灾情数据统计上报。

(二)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分管林业工作领导):领导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森防办”)工作。

副主任(镇应急办主任):牵头负责镇森防办日常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应急救援、救灾减灾等工作,协调应急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关系。沟通对接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处理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安排部署的工作。具体包括:

1、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对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提请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启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

2、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抢险救援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指挥平台管理;

3、统筹森林(草原)防灭火资源保障,负责应急物资和设备的配给和储备;

4、牵头组织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培训和防灭火情景构建演练;

5、会同林业部门按程序启动较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指挥灭火救援,根据工作需要牵头组织召开镇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灾救援方面指挥调度、会商研判等会议     

6、统筹火灾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

7、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镇森防办主任交办的专项、单项及临时性工作任务。

副主任(林业站站长):负责全镇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负责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监测预警、监督检查、责任考核等工作。具体包括:

1、贯彻落实《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2、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森林火险区划等级,编制森林防火规划和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3、保障防火护林所需经费,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森林防火物资,完善森林防火指挥信息系统;

4、建立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队伍,组织开展必要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

5、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设立森林火警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6、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

7、排查和整改森林火灾隐患;

8、建立森林(草原)防火值班制度;8.建设森林火险监测和预报台站,建立和气象主管部门联合会商机制,及时制作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预警预报信息;

9、对森林(草原)火灾进行调查和评估,提出调查报告;确定森林(草原)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依法处理。

10、受镇森防办主任委托或根据工作需要牵头组织召开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日常管理、工作推进、应急调度等方面会议

11、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镇森防办主任交办的专项、单项及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运行机制

(一)工作部署方面

镇党委、镇政府已明确的决策部署或指令要求,按照行业分口负责原则,由对应业务办公室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按程序送审并部署安排落实。各类综合性工作,由相关业务办公室提出具体意见,按照分口负责原则形成会议材料或文件文稿,按程序报政府镇长(指挥长)审定同意后,组织召开会议或发文部署安排。业务办公室分口负责的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日常工作的部署安排,根据需要随时对年度工作、阶段工作、重点工作或紧急性工作进行安排推进。

(二)值班值守方面

1、镇党政办负责统筹应急、防汛、防灭火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制度。

2、水利、林业等办公室按上级规定要求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预警监测工作。实行部门领导带班制度。

3、防汛、防火期值班值守实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带班领导负责统筹处理值班工作。

(三)信息报送方面

按照行业对应、分口统计、归口上报、统一发布和不交叉、不重复原则。雨情、汛情、火情、旱情、灾情信息,各村统计汇总后由镇应急办统一汇总数据,领导审核后,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归口上报。需要对外发布的按程序对外发布、预警预报。

未尽事宜由镇党委、镇政府研究推进落实,各业务办公室要牢固树立整体观念,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担当,确保指挥决策、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高效顺畅,形成合力。

石泉县中池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