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nyncj/2022-0005 公开日期: 2022-06-08 16:11
来源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内容概述 中共石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泉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石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泉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石泉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对照项目建设内容,抢抓时间,稳抓质量,及时组织实施。

中共石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2年6月7日


石泉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二)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

(三)财政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

(四)财政部等十一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

(五)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5〕23号);

(六)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84号);

(七)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农〔2016〕170号);

(八)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的通知》(陕脱贫办函〔2017〕55号);

(九)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过渡期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陕财办农〔2021〕38号);

(十)中共石泉县委 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泉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21〕8号);

(十一)中共石泉县委办公室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加快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石办发〔2022〕3号);

(十二)中共石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2022年农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农工办发〔2022〕4号);

(十三)中共石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2022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石农工办发〔2022〕6号);

(十四)石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泉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的通知(石巩固衔接发〔2022〕1号)。

二、整合思路和规划目标

(一)整合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按照“严、实、精、高”工作要求,突出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认真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全面推动从解决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按照“规划引领、示范带动、整体提升、突出特色、注重创新、凝聚合力”的原则和建设美丽生态、美丽环境、美丽经济、美丽形象、美好生活“五美乡村”的部署,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重点实施“五个一”(实施产业振兴“五十百千万”一大工程、开展乡村建设一大行动、推进一系列乡村治理创新、狠抓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典型、构建一套长效保障机制),以“五个一”促进农业农村全面发展,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水平持续改善,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以巩固和推进并重,不断夯实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涉农整合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机制,集中资源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脱贫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年度规划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乡村振兴实施意见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把乡村振兴作为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突出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5年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同时按照建设美丽生态、美丽环境、美丽经济、美丽形象、美好生活“五美乡村”部署,大力实施产业振兴“五十百千万”工程,稳步发展以5大农业龙头企业为引领,10个农旅融合示范区为典型,20个集体经济示范村为纽带,200个家庭农场和2000名农村能人为基础的产业振兴

体系,持续抓好蚕桑、畜牧、蔬菜、中药材、魔芋五大主导产业和茶叶、烤烟、食用菌、核桃、林果等五大特色产业,突出绿色、生态、有机产品定位,突出品种、品牌、品质和标准化建设,坚持一镇一业一龙头、一村一品一园区,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能人大户+千家万户”的生产组织体系,推动农业产业园区化、组织化、规模化、链条化发展。坚持示范带动,统筹人财物资源,着力建设3个示范镇和10余个示范村,探索形成5大乡村振兴模式。将池河镇打造成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后柳镇打造成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云雾山镇打造成市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打造杨柳新区、明星、五爱、胜利、中坝、堰坪、官田、先联、红花坪、档山、丝银坝、中心、油坊湾等一批示范村,探索建成一批农旅融合型、“一村一品”型、“三集一化”型、“四化同步”型、数字乡村型的示范村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振兴典型,为全县面上整体拓展提升积累经验。

2022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22亿元,增长8%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8%以上,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农村水电路气讯设施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得到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乡村治理创新有新成果,至少打造一镇十村的示范典型。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县域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到2035年,县域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整合项目实施建设内容和区域

(一)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内容和区域(分类汇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产业链培育为牵引,按照“做强重点产业、做优特色产业、打造名优产品、提升产业效益”思路和“一核引领、四驱联动”战略布局,持续推进“五十百千万”工程,实行农业重点产业链长制推进,积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

经营体系,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区域特色和产业优势,坚持“南茶北桑川道菜、特色产业融农旅”基本布局,不断发展壮大“蚕桑、畜牧、蔬菜、中药材、魔芋”五大主导产业和茶叶、烤烟、食用菌、核桃、林果等五大特色产业,巩固提升林下经济产业。形成以池河镇、中池镇为核心的优质蚕茧生产基地;以城关镇、池河镇、中池镇、饶峰镇为核心的生态养殖基地;以城关镇、池河镇、熨斗镇、中池镇、饶峰镇、曾溪镇、两河镇为核心的蔬菜保供基地;以两河镇、饶峰镇、曾溪镇为核心的优质药材康养基地;以迎丰镇、云雾山镇、城关镇为核心的魔芋种源基地,以后柳镇、喜河镇、熨斗镇为核心的茶旅融合生态示范区,统筹推进休闲农业、体验农业、数字农业等新业态,形成主导产业引领、特色产业共进的“1+X”发展模式。2022年计划实施产业类项目共计31个,投入资金9790.1万元,其中:

1.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项目1个,为加快全县农业产业提质升级,确保蚕桑、畜牧、蔬菜、魔芋、中药材五大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建设目标如期实现,按照“一镇一业一龙头,一村一品一园区”的发展思路,大力实施产业振兴“五十百千万工程”,全年养蚕4万张、发展蔬菜3000亩,羊肚菌1000亩,魔芋8000亩,畜禽养殖生猪14.1万头、牛1.1万头、羊3.2万头、禽83万只,中药材2000亩,养5000箱,水产养殖400亩,茶叶10000亩,水果产量1000吨,优质粮油100亩,管护提升黄花菜1500亩,中药材3000亩、水果4500亩,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化服务提升粮油产能23000亩,组织400户监测户发展产业。重点围绕链主企业带动、镇村组织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种养生产环节予以扶持,同时对推广良种良法套种或扩种优质良种大豆种植的农户进行奖补。共计投入资金2629.48万元;

2.石泉县富硒产业品牌培育项目1个,在150各村、社区组织开展富硒、绿色、有机产品认证等品牌创建8个。投入资金63万元;

3.石泉县农产品营销推介奖补项目2个,在150个村、社区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参加展销推介活动不低于10次,打造全县农产品销售电商综合服务平台1个,共计投入资金100万元;

4.产业建设技术服务项目2个,聘请林业专家、技术员20名,其中:林业专家5名、技术员15名;开展培训会、学习资料费等,培训林农实用技术3000人,聘用一批技术专家、技术员和产业发展指导员,成立产业技术服务团队,为全县产业振兴发展开展技术服务,提供技术支持。投入资金150万元;

5.产业建设项目18个,发展优质水稻、车厘子、中药材、种植业、渔业、蚕桑、畜牧养殖、蔬菜等特色产业及其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投入资金5597万元;

6.2022年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项目4个,中池镇堰坪村对车厘子园配套水肥一体化系统,铺设灌溉管网5000米,新建农产品烘干厂房200㎡,购置农产品烘干、真空包装、农机具等设备7台(套);迎丰镇红花坪村新建孵化室120平米,鸡舍提升960㎡,购置喂料设备4套、干湿分离机1台,完善场区道路、水电等设施;购置魔芋转运框400个,新修储藏室120平方米;蚕室改造500平米,购置木质方格簇200套,切桑机4台;熨斗镇先联村新建牛舍720㎡,配套青储室、饲料室、化粪池、蓄水池、围栏等设施,完善场区地面硬化等。新建手工富硒绿茶体验作坊100㎡;两河镇中心村完善蔬菜种植基地抽水站一处,灌溉管网2.5公里,新建中药材果蔬趁鲜加工厂房600平方米,配套清洗、蒸煮、真空包装设备4台套,配套场区道路300米。投入资金511万元;

7.小额信贷及互助协会占用费贴息项目3个,对2200余笔脱贫户小额贷款进行贴息,对小额信贷提供风险补偿金,对脱贫户在村级互助协会借款产生的占用费进行贴息。投入资金739.62万元;

(二)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内容和区域(分类汇总)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和水毁修复、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4111”工程、产业振兴“五十百千万”工程等做好基础设施配套,全年计划实施基础设施类项目204个,投入资金6546.21万元,其中:

1.村组道路建设类(水毁修复)项目125个。投入资金4328.49万元;

2.便民桥及桥梁建设类(水毁修复)项目18个。投入资金425.75万元;

3.农田改造提升项目2个。投入资金210万元。

4.人饮提升工程、水质检测,堤防水毁修复等水利建设类项目56个。投入资金911.37万元;

5.国有林场改造提升项目1个。投入资金120万元;

6.易地搬迁项目2个,投入资金550.6万元。

(三)其他项目(分类汇总)

实施其他类项目30个,共计投入资金3908.1万元。其中:

1.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1个,支持2022年项目规划、设计、监理等管理费用,投入资金200万元。

2.贫困学生职业教育“雨露计划”补助项目1个,对650余名就读中高职及技工院校的脱贫家庭学生给予补助。投入资金200万元。

3.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项目3个,对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劳动力等“三类”对象通过鼓励到省外务工稳定增收,对疫情防控期间吸纳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劳动力等“三类”对象稳定就业增收的带贫主体给予奖补,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投入资金542万元;

4.乡村振兴应对疫情公益岗位项目1个,

在全县11镇对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劳动力等“三类”对象通过安置乡村振兴应对疫情公益岗位,对原“双超”缺口资金予以补充,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投入资金600万元。

5.危房改造项目1个。投入资金66.1万元;

6.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3个,建设集中居住区小型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管网、污水排放设施改造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垃圾中转站及垃圾清运设施等。投入资金2300万元;

四、资金投入情况

(一)总投入

2022年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投入整合资金20244.41万元,其中用于产业发展类9790.1万元,占整合规模的48.36%;基础设施类6546.21万元,占整合规模的32.34%;其他类3908.1万元,占整合规模的19.3%。

(二)投入整合资金来源

我县在《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编制工作中,对上级下达的各项财政涉农资金,保持整合规模不出现大规模下滑的前提下,“按需而整”,计划整合中省市县财政涉农资金20251.14万元(含预计到位资金2450万元),其中:

1.中央财政资金13913.4万元,其中包含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849万元,水利发展资金3200万元,中央农业专项及生产发展资金200万元(预计),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120万元,中央林业专项发展改革资金788.4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368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88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700万元(预计),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500万元(预计);

2.省级财政资金3564万元,其中包含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56万元,农业专项资金(农业公共及服务保障、渔业绿色发展、农业灾害防控救助、农机安全免费管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除外)1275万元(含预计550万元),省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220万元,其他(2022便民桥)13万元;

3.市级资金衔接资金500万元(预计),市级村互助专项资金10万元;

4.县级资金2263.74万元;

5.2021年衔接资金结余结转资金13.96万元。

五、财政资金补助标准

(一)产业发展类补助标准(含补助、奖补、贴息等)

补助标准依据《石泉县2022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执行。

1.经营主体奖扶

(1)龙头企业。

政策1.石泉县境内农业加工企业在石泉带动本县农业产业发展并依法缴税、履行订单合同、收购农产品无欠款现象,并积极参加政府组织开展的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当年与集体经济合作社签订订单收购合同,带动300户、500户、1000户、1500户以上(其中脱贫户不低于10%)农户发展产业且每户产值2000元以上,同时收购本地农产品达到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奖扶(带动农户、收购产品以年初订单、年中核查、收购票证数额为准)。

政策2.当年通过市级、省级、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扶(以认定文件为准)。

政策3.按照《石泉县2021年五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方案》(石农工发〔2021〕1号)执行。

政策1、政策2、政策3三项扶持奖补政策不重复享受。

(2)农民专业合作社。新评为市级、省级、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以认定文件为准),且带动20户、40户、60户农户(其中脱贫户不低于20%)发展产业,每户年产业收入达到2000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奖扶。新评为县级示范合作社带动10户(其中脱贫户不低于20%)发展产业,每户年产业收入达到2000元以上的,且年经营收入总额60万元以上(联合社年经营收入总额120万以上)的,给予2万元奖扶。

(3)家庭农场。新评为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家庭农场的(以认定文件为准),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4万元、5万元奖扶。

(4)农业产业园区。新评为市级、省级园区(以认定文件为准),分别带动60户、120户以上农户(其中脱贫户不低于20%)发展产业且每户年产业收入达到2000元以上的,争取省市级奖励扶持政策并落实到位。

在全县范围内择优评定20个新发展县级示范农业园区(其中林业园区7个),每个奖扶10万元(要求:每个园区带动30户以上农户发展产业(其中脱贫户不低于20%)且每户年产业收入达到2000元以上;园区投入达1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种植类园区核心区面积达到200亩以上、生猪核心场饲养量达到千头以上,具备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2.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奖扶

(1)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性奖扶。充分发挥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村域经济的组织、管理和服务职能,组织村内的农业园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抓好订单农业生产。对农业种植的(蚕桑、蔬菜、魔芋、中药材、茶叶、水果、羊肚菌、优质粮油种植100亩以上),按其产值收入的5%予以奖补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从事养殖(畜禽养殖、生态渔业、养蜂)的,按养殖产值收入的3%予以奖补到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决定按照一定比例奖补到参与生产经营的各类主体。

(2)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蚕桑蚕种奖扶。农户养蚕按35元/张奖补(待验收后直接兑付到蚕种生产企业);小蚕共育点年共育量达到200张以上的,按50元/张奖补。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产业贷款贴息奖扶。对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组织农户发展农业生产,在银行申请“特色产业贷”且按期还款的,给予银行贷款利率全额补贴(以银行还款利息凭证为准)。

(4)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长效产业管护提升奖扶。对当年未产生效益的长效产业给予奖扶。村集体经济发展黄花菜100亩以上的,发展中药材、水果、茶叶200亩以上的,种植当年及第二年按照管护人工、施肥防病等综合投入的50%予以奖扶,每亩最高奖补500元(要求:除草、防虫、补苗等日常管护落实到位,达到密植、高产要求)。

(5)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撂荒地发展产业奖扶。对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当年流转或托管撂荒地,无劳耕种耕地,发展粮食作物、蔬菜种植50亩以上的,以土地流转(托管)合同及支付费用的相关凭证(银行打款凭证或对账清单)为依据,给予200元/亩奖扶。

(6)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社会化服务奖扶。对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开展水稻、玉米、油菜等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托管、绿色防控、良种统供等托管服务300亩以上,以托管合同(对账清单)、销售收入为依据,给予200元/亩奖扶。

(7)村集体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奖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现代设施农业20亩以上的,申报产业项目资金支持。

(8)监测户奖扶。风险未消除的监测户(包括截止2021年12月31日风险未消除的监测户和2022年度新识别纳入的监测户),按照当年种植、养殖实际收入的10%予以奖扶,最高不超过5000元。通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全额兑现到户。

3.品牌培育及产品营销奖扶

(1)品牌培育。对当年新认定为“富硒”“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的农产品,分别奖扶申报主体5万元、7万元、20万元、30万元。

(2)产品推介。积极开展农副产品推介活动,安排100万元用于组织本县农业企业、合作社在省内外参加农产品展销推介。经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同意,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石泉县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的诚信企业可免交参展费,在省外一线城市参展的诚信企业给予0.8万元/次补贴,在其它省会城市参展的诚信企业给予0.6万元/次补贴,在地市参展的诚信企业给予0.4万元/次补贴。

(3)电商平台。安排100万元用于县供销联社打造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促进石泉农产品走向全国。

4.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生产加工技术补贴 对推广良种良法套种或扩种优质大豆的农户进行奖补,标准50-150元/亩。

5.雨露计划及交通费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

(1)中高职雨露计划补助标准执行省扶贫办、省教育厅、省社保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的通知(陕扶办发〔2015〕29号)明确的补助标准: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执行。

(2)交通费补贴标准 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劳动力等“三类”对象按500元/人、年补助;跨县就业的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劳动力等“三类”对象按300元/人、年补助;

(3)公益性岗位补贴 对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劳动力等“三类”对象通过安置乡村振兴应对疫情公益岗位,月补贴300元至1600元。

(二)基础设施类补助标准

1.C30混凝土路面修复750元/立方米;

2.C25混凝土路肩,宽0.5米,厚0.18米,5.85万元/公里;

3.C25混凝土浅蝶式水沟,宽0.7米,壁厚0.15米,壁深0.4米,10.73万元/公里;

4.浆砌石400元/立方米;

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施工方按照不低于100元/天务工报酬,并根据务工天数据实与农户结算。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22年1月—2022年3月)。

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依据《石泉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工作要点》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从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遴选项目,分解下达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及时下发各镇、各部门执行。县财政联合各涉农部门,联合编制2022年度统筹整合实施方案,报省市审核备案后,经县委、县政府批复下发各镇、各部门执行。各部门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22年4月—2022年9月)。

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根据中、省、市资金拨付情况,按照《石泉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原报备项目如有调整,及时报省、市备案。通过各镇、各部门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积极实施产业帮扶、旅游帮扶、电商帮扶、金融帮扶等,扎实推进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户“三业”发展,稳定脱贫产业、就业项目在2022年10月上旬前完成奖补申报、核实、验收,10月下旬前奖补资金全部兑付到位。所有项目9月底前全面竣工,并完成自查自验。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2月)。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统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脱贫项目验收组,对照巩固衔接提升任务,根据产业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对各镇、各部门年度巩固衔接任务完成情况考评验收,总结经验,奖优罚劣,同时全面做好中省市衔接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责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考核办)、县委宣传部、农业农村局、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产业振兴专班,专班设在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专班办公室主任,负责及时研究解决产业振兴中的突出问题,各联镇县级领导负责所包联的产业振兴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支持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积极向上争取产业发展资金、对口帮扶资金等多渠道资金支持振兴发展,对产业振兴建设项目给予金融支持及政策奖补。将产业振兴纳入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强督办考核力度,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不到位的单位,严格追责并在年终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中扣减相应的分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督查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对照《石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石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属产业建设项目的奖补资金,按照《石泉县2022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规定执行,由各镇驻村工作队联合村委会逐户认定,三榜公开公示,各镇政府复核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经县级终审公告,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奖补到户;属基础设施配套方面的资金,严格按照整合项目投资计划,加快项目建设,统一项目验收标准、验收程序,严格执行脱贫项目资金县镇分级报帐制,实行专帐核算、专人管理,“直通车”兑现到施工企业或单位。

(三)监督检查及审计。县财政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制定检查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产业项目及资金专项检查;县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加大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挤占、套取、私分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严格追责、一查到底,涉及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运行。

八、绩效目标

(一)产业发展类项目绩效目标

围绕全县产业发展布局,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实现当年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覆盖脱贫户82926人次,实现稳定增收。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发展产业,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和增收机制。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联结带动作用,培育一批能够带动脱贫户长期稳定增收的品牌,做强集体经济,做大产业规模,确保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脱贫户持续增收。其中:用于产业发展投入资金9790.1万元。其中实施产业奖补项目类1个,共计投入资金2629.48万元;通过资金撬动,重点围绕链主企业带动、镇村组织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种养生产环节予以奖补扶持,确保我县蚕桑、畜牧、蔬菜、魔芋、中药材五大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建设目标如期实现,加快全县农业产业提质升级;实施壮大集体经济产业项目4个,投入资金511万元,通过对集体经济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厂房、圈舍、基础设施配套等,促使集体经济良性发展,带动农户增收;实施富硒产业品牌培育项目1个,投入资金63万元,组织开展富硒、绿色、有机产品认证等品牌创建8个,提升农副产品市场影响力;实施农产品营销推介奖补项目2个,投入资金100万元,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参加展销推介活动不低于10次,扩大农副产品消费市场,促进农户增收。打造全县农产品销售电商综合服务平台1个,提升电商服务水平;实施产业项目17个,投入资金4229万元,发展优质水稻、车厘子、中药材、种植业、渔业、蚕桑、畜牧养殖、蔬菜等特色产业及其基础设施配配套项目,提升农副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实施产业建设技术服务项目2个,投入资金150万元,通过全县11个镇外聘技术专家和产业发展指导员,成立产业技术服务团队现场指导,提升农林产业技术含量解决技术难题;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及互助协会占用费贴息项目3个,投入资金739.62万元,对2200户脱贫户小额信贷和扶贫互助协会800户脱贫户借款占用费进行贴息,撬动金融资金投入产业发展。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个,投入资金1368万元,在熨斗镇、后柳镇等建设高标准农田2万亩,主要包括土地整理、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土壤改良等工程,通过建设,提升农田生产力和农户发展产业积极性,促使农户增收。

(二)基础设施类项目绩效目标

全年用于基础设施投入资金6546.21万元,实施村组道路建设类项目125个,投入资金4328.49万元,实施便民桥及桥梁建设类项目18个,投入资金425.75万元,解决因水毁造成的村组道路损毁通行受阻问题;农田改造提升项目2个。投入资金210万元。实施水利建设类项目56个,投入资金911.37万元;实施国有林场改造提升项目1个,投入资金120万元;易地搬迁项目2个,投入资金550.6万元。通过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进一步推动农户增收致富。

(三)其他项目绩效目标

全年用于其他类项目投入资金3908.1万元,其中:安排项目管理费1个,投入资金200万元,解决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管理费用问题。实施贫困学生职业教育“雨露计划”补助项目1个,投入资金200万元,对650余名就读中高职及技工院校的脱贫家庭学生给予补助,确保脱贫后惠农政策延续。实施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项目3个,共计投入资金542万元,对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劳动力等“三类”对象通过鼓励到省外务工稳定增收,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对疫情防控期间吸纳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劳动力等“三类”对象稳定就业增收的带贫主体给予奖补,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实施公益岗位补助项目1个,投入资金600万元,对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劳动力等“三类”对象通过安置乡村振兴应对疫情公益岗位,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3个,建设集中居住区小型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管网、改厕、垃圾中转站及垃圾清运设施等,投入资金2300万元,提升乡村人居环境整体质量和群众的幸福指数;实施危房改造项目1个,投入资金66.1万元,彻底补齐“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短板。


如对本次公示有何异议可向石泉县财政局反映,也可拨打电话0915-6321368 12317反馈。

公告期: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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