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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时间:2022-06-07 22:02作者:刘盼 刘亚锋源自:县融媒体中心

按照《石泉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及有关规定,6月6日,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的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共计33人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方贤超、副主任方隆菊到场指导考试工作。

方贤超指出,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重要程序,是任命干部的前置条件,是检验拟任命人员法律知识水平的重要形式,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的具体体现,更是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需要,目的是以考促学,促进拟任命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任命人员法律意识。他要求拟任命人员严肃认真对待,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考试的重要意义,集中精力考试,答好每一题,遵守考试纪律,确保取得优异成绩。要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为石泉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据了解,为做好本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按照主任会议安排,精心编制试题库,分类编印试卷,考试内容包括《宪法》《监督法》《组织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题型包括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以及论述题。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方可提请县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