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yjglj/2022-0008 | 公开日期: | 2022-05-27 17:37 |
来源 |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15条措施和全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切实组织开展好第21个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以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本质安全单位达标创建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任务安排为抓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检查整治、应急演练等活动,广泛传播普及安全应急知识,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升全县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部分活动贯穿全年。
四、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开展论述专题宣贯。围绕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再次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结合辖区行业特点开展研讨交流、集中宣传、培训辅导、专家宣讲,推动专题宣贯覆盖到村(社区)及辖区辖管企事业单位,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安全发展工作实效。
(二)推进15条措施落实。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宣传今年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的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15条措施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以及全市重点任务清单,落实党委、政府、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环境。
(三)开展新《安法》普法。将新《安全生产法》列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通过条文解读、以案说法、以案普法等形式,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和辖管企业学法用法守法,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营造依法治安社会氛围。积极组织辖管企业开展“履行安全责任我带头”、“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我是安全吹哨人”等活动,推动企业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整改问题、提升技能、强化演练,提升本质安全工作水平,全面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开展综合执法检查。结合《2022年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和《石泉县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安排,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督查检查,重点查处企业“关键少数”不依法履职、双重预防机制不依法建设、安全教育培训不符合规定、安全责任保险未依法投保、应急物资预案未储备演练等违法情况,及时消除违法行为,防范化解问题风险。
(五)开展安全咨询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按照县镇统一部署联动、集中与分散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查隐患”、“新安法知多少”、“安全宣传全屏传播”、“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线上活动和线下展板展示、宣传咨询等活动,同步举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着装仪式,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执法服装、统一执法车辆标识,明确执法地位,切实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执法队伍。
(六)开展反面典型曝光。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针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矿商贸、城镇消防、特种设备、供气供电、旅游餐饮等重点行业领域,积极开展“全民控风险”、“隐患随手拍”活动,发动群众和企业职工向 “12350”或“0915—6321622”举报安全事故风险、问题隐患、非法违法线索,县安委办将定期公开曝光重大风险隐患或安全责任不落实、问题不整改及反面典型违法案例,促进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提升。
(七)开展“安康杯”竞赛。按照《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配合做好竞赛活动宣传报道,动员组织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突出“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共促安全健康发展”主题,积极报名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能力不断提高,作业场所安全卫生环境持续改善,职工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能力和职业病防治意识不断增强,实现参赛单位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人数和职业病“零”发生。
(八)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辖区辖管范围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组织辖区或辖管企业开展政企衔接的专项、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互救自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救援演练活动,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全民防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九)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此项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至12月底结束。要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和省安全生产若干措施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活动,积极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有力举措、进展成效和亮点经验,通过知识竞赛、专题演讲、“最美应急人”推荐等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鼓励广大安全生产工作者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十)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区共驻共建、乡村振兴帮扶等,扎实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重点围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查隐患、安全承诺等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围绕农事活动、返城复工农民工和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安全提示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围绕“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组织“安全志愿者行动”为重点,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围绕学校开学、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互助等,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消地结合,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活动、社区工厂巡回大讲堂。各级共青团、工会、志愿者队伍要积极开展“安全志愿者在行动”活动,发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示范引领作用,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应急演练体验、知识常识宣传等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镇、各成员单位、各经营企业要充分认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按照属地和行业负责原则,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订“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科学安排并认识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确保将“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面向社会和企业员工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
(二)精心策划,务求工作实效。各镇、各成员单位、各经营企业要立足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月的活动策划,在宣教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要拓展社会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文博场馆、公园广场、居民社区等公共场所和醒目位置,广泛张贴和悬挂安全标语、挂图等;在各类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商务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要组织开展参与和互动形式的各类体验活动,提高企业员工和社会大众安全技能和避险能力,营造关心安全、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要加大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保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各镇、各成员单位、各经营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宣传的重点内容,加强检查考核和信息跟踪,掌握宣传活动相关动态,认真做好活动有关文字、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报道报送重点工作和亮点活动,确保活动不走样、不走过场。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