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公开拍卖县城体育场停车场项目商业用房的批复 | ||
索引号 | xzfgzbmsqxczj/2022-0037 | 公开目录: | 国有产权交易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公产函〔2022〕19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4月1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4-13 17:03 |
内容概述 | 关于同意公开拍卖县城体育场停车场项目商业用房的批复 |
县城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县政府《关于县城体育场停车场项目商业用房公开拍卖的请示》(石公产发〔2022〕40号)批示,为确保如期还款,避免出现金融风险,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按照拟定的起拍价,委托具有资质的拍卖公司对体育场停车场外围六个商铺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所得扣除相关税费后所得资金用于专项债券还款。
二、请你公司严格《拍卖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我中心备案。
特此批复。
石泉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