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强化执法拆违建 消除隐患保平安

时间:2022-05-29 10:33作者:佚名源自:县城管执法大队

近日,石泉住建局城管执法大队认真履职,积极作为,依法拆除了迎石路口石红桥废品收购点私搭乱建构筑物60多平米,切实维护了公共利益,有效整治了乱搭乱建违法乱象。

经现场核查,位于石泉县城迎石路口石红桥废品收购点,经营者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经营场所私自搭建彩钢棚等构筑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执法人员前期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并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面对面”宣讲规划法、《陕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规,劝导当事人自行拆除私搭乱建,并下达《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

期满后,对当事人未全部自行拆除的私搭乱建构筑物,立即组织大队执法队员进入违法建设现场,依法依规予以强制拆除。

近年来,石泉住建局城管执法大队不断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切实提升干部综合素养与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着力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2位干部考取执法资格证,累计查处私搭乱建,未批先建,批少建多,违规加层超建等建筑违法案件46起,有效整治了“五乱”违法违规乱象,有力维护了秦岭生态环境和建筑市场秩序。 

石泉城管大队长姜晓程表示,以此次开展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为契机和切入点,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将按计划、分阶段开展城镇规划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市容市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筑依法依规坚决予以拆除。呼吁广大市民群众自觉维护公共环境秩序,对各类城市管理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监督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