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峰镇:依法护航 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

时间:2022-05-26 15:33作者:蔡星宇源自:饶峰镇

“感谢政府、感谢政法单位的工作人员,现在政策真的好啊,以后我们再也不怕干了活拿不到工钱了!”家住石泉县城关镇枫树村的村民刘某某一手拿着刚从点钞机点好的2万余元现金,一手紧紧握着饶峰镇党委书记何霞的手激动地说道。

近日,在饶峰镇党委、镇政府的组织领导下,饶峰派出所、司法所联动发力,迅速化解一起因工程合同纠纷导致拖欠30余名农民工工资问题,成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据悉,在2022年年初,陕西某材料公司(甲方)在石泉县饶峰镇新华村投资建设钙粉厂,并将该工厂厂房建设发包给江西某建筑公司(乙方)负责承建,甲乙双方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2022年2月以来,乙方先后聘请了包括城关镇、饶峰镇、后柳镇、喜河镇等多个乡镇30余名农民工对该厂房及院场进行施工建设,并口头承诺待工程结束甲方结款后一次性结算工资。2022年5月初,厂房建设接近尾声,乙方因管理不当导致项目亏损,而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已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不足以乙方继续施工,乙方想终止合同,故而与甲方发生纠纷,30余名农民工的工资也就此搁置。农民工得知“用工方要跑路”的消息后,集结20余人到工厂围堵大门,情绪激动。

饶峰镇社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立即赶往现场。工作人员到达后,一方面当场向讨薪民工承诺3天内一定解决到位,为群众吃下“定薪丸”,成功控制了事态蔓延;另一方面立即组织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进行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发挥职业优势,运用自身掌握的法律知识,从情理法三方面进行分析,重点围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工作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周期、加强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等内容以法释理,并站在甲乙双方立场,针对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内容结合现实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通过7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乙双方自此解除原签订的合同,并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以现金的方式为农民工全额发放工资。

次日,饶峰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甲乙双方法人及30余名农民工代表共同在饶峰镇会议室召开农民工工资清欠现场会,当场为农民工发放工资30余万元。这一当好“护薪人”的举措,既缓解了农民工忧“薪”忡忡心情,也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收获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不断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