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czj/2022-0001 公开日期: 2022-03-05 19:04
来源 石泉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第一批)的通知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第一批)的通知

石泉中学、江南中学:

根据市财政局、教体局《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安财教〔2022〕18号)精神,现将2022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第一批)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资助对象。学校在确定受助对象时适当向贫困边远乡镇倾斜,优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父母双亡或一方已故、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及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市和农村低保户;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学年2000元。具体资助额度按贫困程度分为两档,特困生(建档立卡)每生每年2500元,贫困生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省、市县按8:1:1比例分担。

三、工作要求

1.此项经费主要用于2022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央直达资金。经费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2.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实行学校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成立专门的资助机构,确定1至3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学生资助的各项工作;要制定出切合本校实际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工作,切实将指标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做好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学校必须为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4.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受助学生申请表、花名册、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建档备查,并将发放花名册报县教育脱贫办公室备案,县财政局、教体科技局将不定期对学校发放助学金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石财教(2022) 17号附件:石泉县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第一批)分配表.xlsx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