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jytyhkjj/2022-0003 | 公开日期: | 2022-05-24 16:08 |
来源 |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石泉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的通知》(陕教规范〔2019〕4号)、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函〔2022〕16号)、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石泉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石教体科函〔2022〕8 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县文旅广电局对全县办学一年以上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年检。经过各机构自查自评、资料上报、主管部门对机构进行实地评估,整改达标、主管部门抽检复查等程序,共评定石泉县优胜翰林教育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25所培训机构为年检合格单位,石泉县长安坝神墨教育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为年检基本合格单位,石泉县后柳神墨教育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12所校外培训机构为年检不合格单位,现将名单公布如下(整改后合格的名单)。 |
各学校、教体单位,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的通知》(陕教规范〔2019〕4号)、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函〔2022〕16号)、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石泉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石教体科函〔2022〕8 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县文旅广电局对全县办学一年以上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年检。经过各机构自查自评、资料上报、主管部门对机构进行实地评估,整改达标、主管部门抽检复查等程序,共评定石泉县优胜翰林教育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25所培训机构为年检合格单位,石泉县长安坝神墨教育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为年检基本合格单位,石泉县后柳神墨教育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12所校外培训机构为年检不合格单位,现将名单公布如下(整改后合格的名单)。
按照2022年5月5日县教体科技局、县文旅广电局《关于2021年度校外培训机构年检结果的通报》要求,对给予年检结果不合格的石泉县后柳神墨教育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12所校外培训机构,务必按照年检要求,自通报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整改到位,并向主管部门报送整改报告。整改不达标的,将限制或暂停招生。连续两年不合格且整改不达标的,将依法终止其办学资格,主管部门将会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吊销其办学许可证。截止2022年5月23日,上述12家机构未向主管部门报送整改报告。
附件1:石泉县2021年度学科类、体育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结果.xlsx
附件2:石泉县2021年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结果.xlsx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石泉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