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czj/2022-0012 | 公开日期: | 2022-03-05 09:31 |
来源 | 石泉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的通知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的通知》(安财社〔2022〕29号),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25万元,专项用于帮助一至六级残疾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障、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医疗补助,以及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待遇等支出。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为中央补助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年终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请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专款专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石泉县财政局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