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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多措施加强认定挂牌“放心粮油”店监管

时间:2022-05-24 16:26作者:袁国建源自: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让群众购买放心,消费舒心,促进市场流通规范有序,县发改局多措施加强对认定挂牌“放心粮油”店的监管 ,确保群众放心消费。

制定监管计划,明确监管目标。将认定挂牌的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示范店、经销点纳入年度粮食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内容,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全面保障,采取日常监管和重要节假日重点监管相结合,主管部门监管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监管相结合等工作措施,确保监管不缺位、不失责。

规范监管内容,确保“放心粮油”管理达标。将粮油产品外包质量及生产日期标识、索证索票、质检报告、价格公开、粮油购销台账记载、计量规范、店容店貌、粮油商品规范陈列、经营人员健康等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严格检查,确保经营管理规范达标。

坚持承诺制度,做到诚信经营。由放心粮油店对经营粮油质量在店内醒目位置进行公开承诺,保证销售的粮油产品计量准确,不销售过期、变质、不合格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对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加强制度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放心粮油店内统一悬挂《质量管理制度》《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不合格粮油退市制度》等管理制度,并在店面门头位置公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对销售粮油产品质量和卫生等情况的监督。

明确考核标准,强化检查考核。下发《放心粮油店考核标准》,实行日常检查记录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经检查或投诉发现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缺斤少两,所售粮油出现质量问题的,情节轻微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给予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摘牌处理,取消放心粮油店资格,通过媒体进行公布,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被取消“放心粮油”店资格的,收回牌匾,两年之内不得申报放心粮油资格。

几年来,县发改局会同县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严管和严格考核,对考核不符合标准的挂牌放心粮油店13户进行了摘牌处理,并按照动态监管办法重新认定挂牌放心粮油店5户,确保了挂牌放心粮油店管理和经营水平不减,认定标准不降,真正做到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确保群众放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