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czj/2022-0206 公开日期: 2022-04-21 16:21
来源 石泉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石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22〕21号)文件,现下达你局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14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该资金年终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5 生产发展”。

一、本次下达资金属于衔接资金,请严格遵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做好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报账支出进度,确保按时完成项目计划建设任务。

二、切实履行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及时规范完善财务项目档案资料,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

三、请按照资金用途填报绩效目标表,于三个工作日内报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办,在项目完工后对绩效目标进行自评,并将实施方案、绩效自评报告县财政局。

四、请按照项目资金“三级两帐”监管要求,及时录入监管系统,做好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台账更新,定期将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台账报县财政局。

石泉县财政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