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jj/2022-0038 公开日期: 2022-05-23 14:43
来源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流动商贩管理营造良好经营秩序的建议(第71号)

关于加强流动商贩管理营造良好经营秩序的建议(第71号)

关于加强流动商贩管理营造良好经营秩序的建议

(第71号)

领衔代表:陈鑫

附议代表:罗兴强  卢秋雨

内    容:

李克强总理2020年6月1日在山东考察期间称赞地摊经济、小店经济:“是人间烟火,是中国生机”。《陕西省促进市场消费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若干措施》指出: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开辟临时摊点摊区,允许流动商贩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占道经营。

但是地摊经济不是随意摆摊设点,我县部分商贩和农民将自产的农副产品利用早晚时间在城区违规占道经营,一些小吃流动摊点随意摆摊销售,特别是县城桃园路、西单菜市场至向阳大道西侧、西单菜市场后门至老妇幼保健院等处流动商贩较多,随意抛弃垃圾、乱倒污水等情况比比皆是,经常引起车辆阻塞,人车混行,这些行为在一定程度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秩序,污染了城市环境,造成城区部分路段“脏、乱、差”的现象严重,既阻塞交通,又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阻碍了文明城市创建和城镇一体化发展。

为此建议:

一是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流动摊点活动市场,限定时间和地点允许其合法经营。比如在县城空旷地段设置早市、夜市,方便群众购物需求。加快各类市场建设,按照因地制宜、服务群众生活原则,落地一批餐饮小吃,建设商业步行街、农贸市场等专业市场,制定扶持政策,减免租金、摊位费,引导商户集中管理、有序经营,形成亮点特色。

二是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交警、城管、社区,做好普法宣传,加强监管整治,引导其在限定时间、地点有序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