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czj/2022-0204 | 公开日期: | 2022-01-20 16:18 |
来源 | 石泉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 预算的通知 |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
预算的通知
县林业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的通知》(安财建〔2021〕19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120万元,年终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
一、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项目完工后及时对资金绩效自评,查缺补漏,确保项目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并将实施方案、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县财政局。
二、请你局严格执行有关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规范安全使用。
三、请按照项目资金“三级两账”监管要求,及时录入监管系统,做好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台账更新,定期将更新的部门资金使用管理台账报县财政局。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20日